七绝·读《道德经》第三十六章感赋之一(并序)
作者:一裹穷时间:2024-12-22 12:05:54热度:0
导读:序:《道德经》第三十六章: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去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予之。是谓微明:柔之胜刚,弱之胜强。鱼不可脱于渊,邦之利器,不可以示人。柔弱克刚何以道,显微且妙又兼
序:《道德经》第三十六章:
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去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予之。是谓微明:柔之胜刚,弱之胜强。鱼不可脱于渊,邦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柔弱克刚何以道,显微且妙又兼明。
物极必反依规律,万物自然皆有从。
注:韵依《中华新韵》
后记:想要收敛它,必先扩张它,想要削弱它,必先加强它,想要废去它,必先抬举它,想要夺取它,必先给予它。这就叫做虽然微妙而又显明,柔弱战胜刚强。鱼的生存不可以脱离池渊,国家的刑法政教不可以向人炫耀,不能轻易用来吓唬人。
本章谈到若干对矛盾双方互相转化的问题。例如,“物极必反”、“盛极而衰”等都可以说是自然界运动变化的规律,同时以自然界的辩证法比喻社会现象,以引起人们的警觉注意。这种观点贯穿于《道德经》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