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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直是个喜欢追求美丽的人。对自己爱美最早的记忆,是在小时候四五岁吧。现在回忆起来,仍是历历在目。那是个秋天,收获红薯的季节。妈妈在做饭,我到商店买了扎头发的皮筋和发卡,哼着歌,端了小半盆水准备到另一个
一直是个喜欢追求美丽的人。
对自己爱美最早的记忆,是在小时候四五岁吧。现在回忆起来,仍是历历在目。那是个秋天,收获红薯的季节。妈妈在做饭,我到商店买了扎头发的皮筋和发卡,哼着歌,端了小半盆水准备到另一个屋子里洗脸梳头。家里的两间屋子是通着的,连接它们的就是墙壁间凿出的红薯窖。因为正往里系红薯,石板没有盖上,只搭了一块塑料纸。我习惯性地抬腿要跨过去。谁想,“扑通”一声,连人带盆一起掉进了丈多深的窖里。正做饭的妈妈听见声音才反应过来,家人都还没回来,她叫我别动,飞快地跑出去,喊来了邻居的堂哥。他找来一个箩筐,用绳子系下来,把我拉了上来。真是上帝保佑啊,我居然好好的没伤着一点皮毛,红薯窖里还垂着一盏照明用的灯泡呢。我年幼无知,却把妈妈吓了个半死。
真是光辉记录啊!
稍大点,同族的一个堂姐,非常喜欢给我梳头发。还记得有一次,她给我扎了一头的小辫子,我边跑边摇晃着脑袋,恨不得全村子的人都能看到,都夸上一两句。小女孩的虚荣!
唐山大地震时,姐姐一个好友的父亲在那次灾难中不幸故去。灾后,她们全家都去唐山追悼父亲。路过北京时,给姐姐捎回了一条美丽的丝巾。姐姐不舍得系,我看得眼馋,缠着姐姐要,做老大的姐姐就把它让给我了,年幼的我哪里知道,姐姐也是很喜欢它的呀。只是,她更喜欢我,才忍痛割爱。
上初中后,姐姐订婚了。男方家里给她买了一双漂亮的高跟皮棉鞋。棕色的,短筒,尖尖的鞋头,时髦极了。这时,我已长得和姐姐一般高了。有好几次,我偷偷地把她心爱的皮鞋穿到了学校。最后,这双鞋是在我的脚上光荣牺牲的。
对美丽的欣赏和追求,于我,似乎是与生俱来。
而少年时对美的认识,还仅是停留在穿衣打扮的层面上。

上师范后,因为文静恬淡的性格,我很少能融入班里男生女生嬉笑逗闹的热烈氛围。所以,大多数时间,我都是静静地坐在位子上读小说,读散文,读诗歌,抄宋词。我对文学的偏爱和后来文字对我的影响,便是从那时得到启蒙和发扬光大的。读得最多的是琼瑶,席慕蓉,三毛,亦舒,还记得三毛那篇美丽的散文:《梦里花落知多少》,整篇的文章都被我抄下来了。还有宋词,也手抄了整整的一大硬皮本。做学生最大的好处,就是自由时间多吧,才有这样的闲情逸致。对清照秦观柳永李煜这些婉约词人的憬悟,于我,是从十六七岁才一点点读出味道的。
校园总是流行元素的温床。除去抄书,便是抄歌了。东北风,西南风,信天游,闽南语,什么好听就爱什么,什么好听就抄什么。最喜欢的是罗大佑的《恋曲一九九○》,到今天,还常听常新。
欣赏文字,欣赏音乐,也开始欣赏美女。清纯的,妩媚的,秀丽的,小巧的,修长的,时尚的,古典的,只要是美的,都是让我悦目悦心的。同宿舍的一个女生,星眸樱唇,白晰修长,走起路来弱柳扶风,裙衫长发一起飞扬,我欣赏了三年,什么时候想到她都还忍不住要感叹一番:这上天,对女人真是太不公平了啊!前年同学会,她一到场,群情激荡,那些当年迷恋她的男生们,都要沸腾了。学生时代,她成了我鉴赏美丽的标本。
青葱岁月,我懵懂地明白,气质比漂亮更重要,风韵比时装更迷人。时装,只装扮匹配它的人。

美丽,是需要时间的积淀和岁月的打磨的,需要对自己清醒的认识,熬磨出属于自己的品味。那是一种陈年窖藏的芬芳,浓冽甘醇,香气四溢。它丢掉了轻狂,去除了浮躁,掩起了浅薄,盖住了稚拙。那是由内而外发散出的芳香。就像王姬,就像张曼玉,就像梁朝伟和濮存昕,虽然青春不再,他们却能从容而自如、优雅而淡定地站在那里,大气而深邃。那是一种美丽的深度、厚度和宽度,无人能比。
红尘俗世,人间繁华,最重要的是别弄丢了自己。我丢弃了小女孩的青涩和浮浅,寻到了属于自己生命的那一缕花香。留长发,穿素色衣裙,长靴短靴,步态轻盈,淡妆,喜欢把自己洗得干干净净、清清爽爽,柔声细语,微笑,读书,听歌,感动,得到的,感谢。得不到的,认命。反省自己,学着爱人。工作努力,生活认真。拥抱亲情,感受友谊。理解并宽容。不饶舌,不多事。
只是一个让自己生活精致的小女人。爱家,爱孩子。爱所有美丽的东西。
成长着,生活着,美丽着。
希望,所有的女人,都能爱着别人,也别忘了来爱自己。要让自己美丽、仁爱、书香盈怀。这是大美,极致的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