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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什么时候起,不想说话,习惯一个人听歌写字。沉默使我淡忘那些愉快和不愉快的人和事。不再回忆曾经的美好生活,少了幻想,就像转换时空一样。春末夏初,我适应过来。心里也很留恋,深知遗忘是不应该的,想一想前八
从什么时候起,不想说话,习惯一个人听歌写字。沉默使我淡忘那些愉快和不愉快的人和事。不再回忆曾经的美好生活,少了幻想,就像转换时空一样。春末夏初,我适应过来。
心里也很留恋,深知遗忘是不应该的,想一想前八百年的事,再想一想后八百年的事,仍旧认为遗忘是必然中的必然。被期待遗忘和被遗忘,是我们必须面对的。分手以后,非得要过这一关不可。
走在人行横道,感觉熟悉,只是感觉熟悉。什么时候才能忘掉这种熟悉的感觉。什么时候,快乐不再。
难道要换掉原有的那个生活?要脱胎换骨谈何容易?一个人面对大江,情绪淌于平缓。行人匆匆,唯我悠闲。走这一条路几十年,今天才想要静观天象,览不尽无限风光——
融入行人变成行人,这自由实属无奈,或许还可以展望未来,仍然望不断尽头。那些沉在水底的忧郁,安静而熟悉,任由流水淌过,求的只是一份无知无觉的安稳。
再也不过问任何人,在哪里流浪,为谁牵挂?要宁静渡日怎能把思绪放得那么遥远?这之前并不知晓爱一个人也可以伤害一个人,死了心才得宁静。
时常在问自己:声音,什么时候回来?不是听不见,不是看不见,不是感觉出了问题。是,那重金属太吵了,反而什么都听不见。不管歌手唱什么,什么语言,都不是我有的情绪。然后一个人看风把这个世界翻的乱七八糟——
我的情绪不在这里面。我把它收藏的很好。即使流泪,那也只是莫名地流泪。我十七八岁的时候,就不那么关心发型衣服和化妆品,现在也是,我关心的是人们用怎样的眼神,说什么样的话。当然我对衣服很有感觉,质感细腻柔软的衣服面料一直是我喜欢的,这种衣服面料通常是难以久穿不坏的,也容易裉色。对于恋旧的人来说,要保存这样的衣服,自然比较细致,特别是带钮扣的衬衫。而我恰好相反,我已经不穿有钮扣的衣服,我也不爱扣外套上的扣子。我从没想过我也会变。
夏天异常炎热,白天就没开过窗,只在黄昏时分开窗透气。今夏,园子里没有种苦瓜,没有层层叠叠的绿叶要缠绕,兰草还是长得很好,电线上的鸟儿已经不是去年那几只,去年我家窗前是很吵闹的。这些年,一直有一只奇怪的鸟儿在夏季不停啄着我的窗玻璃。今夏,它不会来了吧?如果,它还是会来,我相信,我也可以被一只小鸟终生牵挂。这只小鸟无法忘记我。可能只是因为它还记得这所房子。在它很小的时候,它和同一窝的小鸟被我的弟弟妹妹们捉来这里,然后飞来几百只小鸟站在我家的电线上叫个不停。我一只一只地解开那些被绑在一起的小鸟,要惜它们全都不会飞,我想,这几只小鸟就是在那个下午才练习怎样起飞的,直到第二天下午,最后一只才安全离开。这件事过去三四年了,没想到鸟类的记忆也可以这么好。
我想,这一只小鸟并不特别,感谢它一直牵挂着我。它也时常会想那一个女人最近过的好不好。
在我静下来的时候,还是会想,我的青春就像是睡眠着的断断续续的碎梦,毫无厘头,其实没什么特别,说出来还是没人相信。
在青黄不接的年岁里,没有故事可讲,因为已经习惯一个人安静地呆着。闲适的生活充斥着穷酸味儿,年年秋季都会有桂花绽放,这是我记得的。而我心内的变迁似很讽刺,记忆不再,变了人,这时的我已经告别十七八岁的年纪。
从什么时候起,开始写字,写长篇,不管有没有人看,要活下去,还得听歌写字。
刻意地,不去想那些人那些事儿。能不忘的就不忘,要过去的一定会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