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何有这样一种声音

缘何有这样一种声音

宜愿杂文2025-04-11 23:23:26
6月7日上午,杀人犯药家鑫被执行了死刑。他的父亲说:“但愿药家鑫的死,把他的罪恶全带走了,不要再遗害人间。”且不说其言是否由衷,但话说得确实公道。古人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彰显的是法治的公正与威
6月7日上午,杀人犯药家鑫被执行了死刑。他的父亲说:“但愿药家鑫的死,把他的罪恶全带走了,不要再遗害人间。”
且不说其言是否由衷,但话说得确实公道。古人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彰显的是法治的公正与威严。如果法律失去了应有的威严,那么就不会有人去遵守它,更不会有人畏惧。那些主张废除死刑的专家,认为没有死刑才是文明,那人类至今都无任何文明可言。即使标榜现代民主国家的美利坚合众国,有的州依然保存着死刑,为什么?
残害他人生命,而不应依法处决,难道就是对于生命的尊重?想一想,到底是尊重了死者还是生者?逝者逝已,生者徒存?
关于是否适用死刑,刑法已有明文规定,他药家鑫因为钢琴10级,或者音乐学院学生,便可“法外开恩”?几个教授因为是“法学专家”,便可置国家法治于不顾,高喊什么“刀下留人”?这到底是“法大”还是“家大”?试想,如果死者张妙是其中某位教授的女儿,他也会如此高调地替罪犯喊冤吗?
由此看来,中国的法治难以实行,阻碍不在于别人,大抵在于这些“专家们”,他们的眼中只有“学问”没有其它。
当年马加爵一案,尘埃落定之时,是法治的胜利,而非良知的“启蒙”。药家鑫杀人手段的残忍性(连刺8刀灭口),实可谓罄竹难书!有哪一点值得民众和专家们同情?——想必也不会因为被害人张妙是一个农妇吧?要是如此,我们这个社会也就太可悲了!
有人对药家鑫一案作出如下总结,认为是教书不育人的所谓“精英教育”的失败。尽管这不无一定的道理,可是能说犯罪分子都没受过教育吗?或者说受的都是“精英教育”吗?假使那几个教授专家的意见被采纳,法律于药家鑫网开一面,那么我们想以此来教育谁呢?张妙及其家人吗?
缘何有这样一种声音,听起来那么刺耳,又那么不着调,却受到一些人的追捧?
药家鑫是死了,但愿他的阴魂能散。

201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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