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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男子冯健以妻子太丑为由将其告上法庭申请离婚,更离奇的是他还打赢了官司,并获赔75万多元。冯先生表示他是在女儿出生后才对妻子的长相产生了质疑——女儿丑得不可思议。面对指控,冯妻承认自己曾花费约62万多元
男子冯健以妻子太丑为由将其告上法庭申请离婚,更离奇的是他还打赢了官司,并获赔75万多元。冯先生表示他是在女儿出生后才对妻子的长相产生了质疑——女儿丑得不可思议。面对指控,冯妻承认自己曾花费约62万多元整容。
冯健被孩子的相貌震惊了,而且孩子和父母长得也不像。起初他是指控妻子不忠。面对指控冯先生的妻子认自己曾经花费大约62万多元人民币进行整容手术,所以才使得自己的容貌发生了巨大变化。她表示整容手术都是在她与丈夫认识之前做的,而在两人结识后她也从未向丈夫坦白整容事宜。冯先生向法院申请离婚,认为妻子用虚假的容貌骗其与之结婚。法院同意了他的诉求并准予了他的赔偿要求。(11月05日来源新华网)。
这是11月5日,包括许多门户网站、新闻网站、官方网站在内的网站普遍转发的一条消息。这些网站在转载这条消息时,都标明消息来源于《安徽卫视》。为此,笔者在安徽卫视的官方网站仔细搜检了一番,但硬是没有找到这条新闻。根据一些网站转载时还同时标明来源于《城市信报》,笔者又找到《城市信报》电子版,在其A19版上看到了这条消息,其文末也是标明来源于《安徽卫视》。笔者感到有些奇怪,就反复看了几次这条新闻,总觉得这是一件不靠谱的事,这是一条编造的假新闻。
首先一条完整的新闻应该是五要素齐备,即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原因和结果都应该有出处、有交待。而这条新闻除了男子的名字以外,其他的人物信息、时间信息、地点信息要么是付之阙如,要么是语焉不详。受众既不知道冯健是何方人氏?现在哪里居住?干什么工作?妻子姓甚名谁?与冯健何年何月结婚?什么时候生的孩子?女儿多大?是向哪家法院起诉的?法院什么时候判决的?判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一句话,这条新闻完全不具备新闻的要件,让人疑虑丛生。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法院的这个判决既不符合法律精神,也不符合道义精神。还不符合社会道德。如果说仅仅是判决二人离婚,公众还可能勉强接受,因为女方毕竟有欺骗嫌疑。但是,判决女方赔偿损失,而且是高达75万多元的损失,则显然不符合情理了。稍有一点法律知识、一点社会常识的人都不可能相信这是真的。因此,可以断定:这条新闻是一条彻头彻尾、彻里彻外的假新闻!这样的假新闻堂而皇之地出笼了,并且堂而皇之地被各大网站转载,让人感到不可思议!
不止是这条新闻让人感到虚假,一些媒体上经常有这样情节离奇、细节悬浮但模糊身份、模糊地点、甚至空白身份、空白地点的社会新闻。乍一看这些新闻都有新意、有看点,但细一究却疑点重重,不是找不到人是哪里的,就是找不到事是哪里的。因此,圈内人一眼就看出那是假新闻。
这么虚幻、这么离奇的假新闻纷纷出笼,就让人不由得不反思、不拷问我们的新闻采访、编辑、发布、转载机制,这些都是怎样进行的?我们的新闻传播、转载是怎样把关的?那么多的程序、那么多的要求、那么多的规定难道都成了废纸?
是的,现有媒体间的竞争非常激烈,编辑、记者间的竞争也非常激烈,没有拿手戏,没有独到的、没有新奇的新闻,是很难吸引眼球、嬴得人气的。从记者编辑的角度说,站稳脚跟、评定职称、增加工资、职务提升要靠叫得响的好新闻。从媒体的角度说,抢到了独家新闻,才会在媒体的竞争中多出胜算。因此,记者也好、编辑也好,都是削尖脑壳找新闻、钻新闻,实在没有就缟“新闻”。而有的媒体明知记者采写的提假新闻,但为了一时的人气,为了一时的眼球,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让那些假新闻公然面世。如果有受众质疑要么是不理不睬,要么是一推六二五。
这种现象说明了我们有些记者、编辑、媒体新闻丧失了伦理、社会责任感也缺失。只想自己的利益,不想媒体的责任,只要自己的效益,不管社会的效应。这也说明我们对假新闻的处理还失之于宽,没有达到让人警醒、让人生畏的地步!因此,新闻人、新闻媒体应该加大自律与他律的力度,在加强记者、编辑、媒体职业道德、社会责任教育的同时,更应该加大对编造、发布、转载假新闻责任人以严厉的惩处。要象治理酒驾一样治理假新闻,对严重者取消其从业资格,终身禁入新闻界。这样,象这类假或可绝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