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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衡州大厦的熊熊烈火无情地吞噬了20名消防官兵的生命,人们在歌颂英雄们为了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勇斗火魔、不怕牺牲的壮举的同时,不禁要问:假如没有开发商和某些政府职能部门官员之间权钱交易造成的豆腐渣工程,
衡州大厦的熊熊烈火无情地吞噬了20名消防官兵的生命,人们在歌颂英雄们为了保卫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勇斗火魔、不怕牺牲的壮举的同时,不禁要问:假如没有开发商和某些政府职能部门官员之间权钱交易造成的豆腐渣工程,九层大楼何以在起火的短短几个小时后就突然坍塌?假如火灾现场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备,救火和人员疏散工作何以困难重重,从而导致20名消防官兵葬身火海的人间惨剧?那可是20条活生生的生命呀!就这样烟消云散,不仅是国家和社会的巨大损失,更给他们的家庭造成了永远难以弥补的伤害啊!
众所周知,安全是基础,安全出效益,安全是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企业生产建设必须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江泽民同志指出: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这充分说明了安全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尤其对于入住居民的商品楼来说,其建筑施工质量是否达标、消防设施是否完备,直接关系到每一个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更不容半点马虎。一个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和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具备建筑施工资质的开发商,没有通过正规设计单位,未经质量监督部门的工程监理,居然让一座九层大楼平地而起;并在补办手续过程中,编造虚假合同和许可证件,大楼竣工以后,更是没有组织验收便投入使用。对此人们不禁要问:当地的建设、土地、工程监理等相关政府部门都人间蒸发了吗?为什么会对开发商如此多的违法违规行为视而不见?更有甚者,开发商竟然擅自改变设计,本来是7层的楼房,加成8层,局部还是9层。本来有两个疏散楼梯,开发商给减少了一个楼梯,擅自改变了楼房使用性质,本来一楼是商业网点,开发商给改成了仓库,这就必然会增大火灾荷载。早在1998年10月衡州大厦刚刚建成时,消防部门便提出了3点整改意见,即该大楼与周围的建筑相隔不到6米,无消防通道,消防龙头偏少,消防设施严重不足。一个消防隐患如此严重的大楼,在消防部门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居然能投入使用,这已经明显违反了“消防法”有关规定。而时过5年之后,情况又是怎样的呢?据报载:火灾发生后,消防官兵赶到现场,却因一时找不到水源,足足被耽误了20分钟。火灾现场附近,只有两处消防栓,分别位于东西两侧,衡州大市场一侧的消防栓还被上了锁,消防官兵一时无法打开。也有消防战士反映,由于当时现场的消防车太多,事发点的消防栓水压明显不够。试想:如果衡州大厦的物业管理部门能有一点消防安全意识、有一点对住户生命财产安全考虑的责任心,就断不会对这么严重的消防隐患熟视无睹,也不会对消防部门的整改意见置若罔闻。
笔者以为:公安司法部门需要对此次火灾坍塌事故作深入调查,对黑心的开发商必须严惩,追究其刑事责任,对相关政府职能部门领导同样追究责任,给以党纪国法惩处,以告慰英雄在天之灵。在各单位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消除消防安全隐患,组织深入学习“消防法”,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以保证类似悲剧不再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