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走路上班
在一年里,两部电动车接连被盗之后,我愤怒地决定,从此,走路上班。从家到公司,是一段由偏远到繁华的过程,大概有3公里。于一般人而言,每天走路上班肯定是累人的力气活,但因为出生在农村,我习惯了走路的交通方
在一年里,两部电动车接连被盗之后,我愤怒地决定,从此,走路上班。从家到公司,是一段由偏远到繁华的过程,大概有3公里。于一般人而言,每天走路上班肯定是累人的力气活,但因为出生在农村,我习惯了走路的交通方式。这得益于儿时走路上了八年学的苦难经历。如今,在买不起四个轮子代步的情况下,我也只能走路上班,美其名曰“锻炼”,其实是一种经济无法负担的尴尬与无奈。
3公里的单程对我年轻且活力勃发的体魄而言并不遥远,但一天里两个或者三个甚至四个3公里的路程,如果不是从小的锻炼,那还真够呛,而且往往我还肩负着买菜的重任,所以几乎每天我都要从超市里拎出大包小包的蔬菜瓜果。“长途无轻担”,漫长的路程,沉重的包袱,在生活的重压之下偶然间的心血来潮竟成为了我长久的负担。但我告诉自己,必须习惯。对于一个男人而言,实践自己的决定和作出决定同样需要勇气和毅力;一个人在无法改变自己现状的情况下,你只能逆来顺受,且是坚强地承受,不能露出半点无奈和忧伤的表情。心甘情愿心安理得高兴而愉悦的欣然接受,这才是一个男人在困难下的乐观和坚韧所表现的全部。
走路上班,我必须学会享受。
我把漫长的上班路分为了三段:漫步沿河公园、穿越中心广场、融入繁华步行街。
说是沿河公园,其实就是一条沿着河岸栽植的绿化带,与河对岸古朴典雅的古建长廊相比较而言,我所经历的河岸这边只不过是在绿树丛中点缀了几个单调笨拙的石灰雕塑而已,十年前修建的水泥石椅十有八九都已破损或者坍塌。偶尔的几个小亭也被垃圾和大小便充塞得难以入座。
对于公园,我只是个匆匆的路过者,在紧凑的节奏里根本没有容许我停下来歇歇脚的时间和心情。所幸的是,在我形色匆匆的眼神里,我能看到一条逶迤延绵的绿色,满眼的苍翠或浓绿,是对都市疲惫的灰色最好的点缀。
这里的柳树是我最喜欢的垂柳,也是我平生看到过的最美的垂柳。“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经历了十年生长,或春,或夏,这里都能呈现一道都市里最美的风景。参天的柳树,繁盛地垂下千丝万缕的枝条,像少女随风而舞动的披肩长发,婀娜地摆动曼妙的身姿。但,从感官上,我总爱把繁盛的垂柳想象成成熟的少妇,丰满妖娆,又不乏经历了更多岁月沧桑和情感磨砺的经年风致。褐色的树干,遒劲而挺拔,碧绿的枝条柔软而坚韧。原来柔美只是垂柳彰显性格的外表,刚强才是它内在的真的精神,像梅兰芳,华丽的梅派唱腔,倾国倾城的旦角扮相,是中国戏曲里堪称完美的古典女性的艺术形象,但艺术的舞台难以掩饰其铮铮铁骨的男儿本色,蓄上高雅的一字须,他像鲁迅一样用自己的坚韧的臂膀扛起了华夏民族的坚贞和不屈的脊梁,折服了那个狼般凶残的强盗帝国。所以在我的心目中,垂柳并不仅仅代表温柔的南方,她应该是戈壁胡杨的近亲,也许她生长不了三千年站立不了三千年,江南的梅雨里她斑驳的躯壳也坚强不了三千年;也许她给不了你西北汉子的粗犷豪放,她不是成吉思汗、努尔哈赤,不是张飞、李逵;但她可以代表一个个温文尔雅的白面书生内心的刚强,她是屈原、李白、辛弃疾和文天祥。是文化的错位才表现出了历史的假象,垂柳就是被人文历史错位的标准个体,像人一样,是命运的曲折和坎坷才给予了生活的悲惨和落魄,内在精神却生死俱存。
走在曲曲折折的垂柳林荫下,我总在有意无意地触摸每一根扫过脸庞和发梢的柳枝,像偶尔捋捋自己额前的头发,我把柳枝当头发一样地当做了自己身体的一部分,不,还应该是灵魂的一部分,高蹈的灵魂的一部分。这个本不属于我个人的公共财产,在惯常的生活里,也许只有我才会在日日路过的闲暇里去欣赏去接近。这种亲近不是那种我每日都要用善意的目光注视街角乞丐的怜悯,而是一种像仰望不锈钢雕塑体现的柔美的敬畏。
刚强和柔美原来只是物体像人在生活中表现的两种生存状态,精神却一以贯之。
广场的热闹是我所不屑的,我不喜欢在空气污浊的氛围地呼吸别人呼出的二氧化碳,(从化学知识里我知道二氧化碳是无色无味的,但当拥挤的人群在沸腾时我还是能闻到一股股浓烈的血腥和恶臭)对于嘈杂和喧闹我只有避而远之,(我从小就不愿意把自己暴露在群体之中,角落和掩体的背后常常是我的托身之所)像躲避熟悉的同事和陌生的领导一样,我宁愿绕道而行,给心情一个留白,就是给了心情一个愉悦的空间,谁能拥有多少个这样的空间?所以在阳光奢侈地把温暖喷射的冬天的中午和太阳退场后凉风习习的夏天的傍晚,广场便不算在了我旅途之中。
时至寒冷的冬日,早晨和傍晚,广场都是个最佳去处,正因如此,在这两个上班和下班的高峰期,广场是我的必经之路。
穿越广场是我去公司的一条捷径,准确地说这应该是我一路上最喜欢的一段短暂的旅程(之所以把它叫做“旅程”,是因为每次路过,我都抱以一份看风景的美好心态)。
清晨,冬天的阳光是白色的,有点像草窠里霜降的颜色,一点都让你想不起夏天里阳光的火红。我喜欢这种单纯的白,有点苍白的那种,像凄凉的梦里天宇的背景,此时空阔的广场不就是梦里的天宇?
一个人走在广场之上。
晨练的老人用舒缓的太极剑在寒冷的白光里划过一条一条的伤痕,偶尔锋利的寒光会撞击我的瞳孔,让我激动得热泪盈眶,因为我知道,这是他们在报复无情的岁月在他(她)们的额头和眼角刻划的痕迹。但我只把他们当做我青春行走的背景。挎包在臀部随着步子在一颠一颠地摇摆,有节奏地为匆忙的步伐打着前进的拍子。每当此时我都会习惯地从包里拿出手机看看到了几点,假如时间充裕,我便会自然而然地放缓脚步,并有意识地行走在广场中央的玻璃板上。厚厚的玻璃路面足够支撑我肉身的重量,但因为透明却总给我如履薄冰的假象,特别是走在那几块因为热胀冷缩而龟裂的玻璃之上,我更是有一种刺激而又心惊胆战的冒险感,生怕玻璃突然间的粉碎会让我狼狈地掉进深不可测的坑里。“水至清则无鱼,人至清则无徒”,路太透明则无法承载生命的重量,但我还是愿意就这样倔强地行走,仿佛我坎坷的人生一样,每一次转折,每一次选择,每一次美梦落空,每一次铩羽而归,我都不会忧伤后悔。我把每次的尝试都当做自己生命里的一部分,也许它只是你手背上长出的第六根手指头,畸形,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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