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歌宫词
作者:宾见时间:2024-12-24 09:14:15热度:0
导读:绣着天青色缠枝牡丹纹的白色盖布就像青花瓷那样散发着楚楚动人的灵气,我轻轻揭起它,一面落地的花叶镜显露在我面前,泛黄的铜镜上,倒映着我的妆容,一头墨色长发被细腻的盘起来,发髻左边簪着一支嵌珍珠白玉芙蓉,
绣着天青色缠枝牡丹纹的白色盖布就像青花瓷那样散发着楚楚动人的灵气,我轻轻揭起它,一面落地的花叶镜显露在我面前,泛黄的铜镜上,倒映着我的妆容,一头墨色长发被细腻的盘起来,发髻左边簪着一支嵌珍珠白玉芙蓉,中间是一条扇形梨花纹金带,右边则拿朵巴掌大小的紫色牡丹点缀,额头处帖着一枚青绿色翠钿,形同桃花却是墨色渐绿,极为清丽别致。
我虽非倾国之姿,倒也生得端正干净,脸上便略施些橘色脂粉,拿点淡粉色蜜膏点唇即可。身上穿着白地翠色花纹小衣,只将酥胸一抹掩着并不再添其他外衣,露出这颇显纤细的腰身,下身则挽着一条艾绿色绣红梅拖地长裙,呼应着耳朵上那对银丝坠红梅花耳坠,便连素色的指甲上,也贴着几朵精致的红梅花。
我叫宁若思,年方十八岁,淇王府里的一名舞姬,眼下盛装模样是为了进宫献舞,同时,也为了完成王爷的任务,刺杀当今君王——冕月。
我是王爷坐下的四大杀手之一,“宁若思”——这个名字对我来说早已似有若无。
我的爹娘都是淇王府里的下人,母亲在生下我时难产死了,父亲也在我四岁那年染病离世,是王爷给了我一口饭吃让我活了下来,还记得五岁那年,王爷悄悄把我送到一个山峰上,那里住着一个婆婆,她从没提过自己的名字只让我叫她婆婆,她是一个隐世的武林高手,我在山上那五年,她教会了我剑法,暗器,轻功,制毒,那是我此生最快乐的时光,我们就像祖孙一样,她总是给我洗澡,给我说故事,给我做最爱吃的梨花糕,我以为我们会这样一直老少相依一辈子,谁知有一天,王爷再次到来,他说要带我离开,他要我亲手杀了婆婆。
当婆婆死在她亲手交到我手上的匕首下时,她脸上依旧慈祥,似乎早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只是默默看着我流泪,她仿佛是在为我血腥而黑暗的未来哭泣。后来,我连婆婆的尸体都来不及埋葬就被王爷带走了,直到现在,我仍然无法分辨对于王爷是应该感激,还是应该恨,是他给了我重生,却又将我推入另一个深渊,回到王府后,宁若思就形同死了,从我真正成为杀手的那天起,我有了一个新的名字——墨袖。
十四岁那年,我第一次为王爷杀人,那是个与他政见不合的朝臣,就在他倒下的那一刻起,我才明白,原来王爷养活的不是我,王爷养活的只是一个替他杀人的工具,他一共培养了四个杀手,除我之外,另外三个分别叫做铜面、玉蛇、影落,没人知道这些是不是他们的真名,或许他们也和我一样,早就麻木的快不记得自己姓什么叫什么。我们都只是王爷手上的棋子,平日里不过是王府里不起眼的下人奴婢,只有当拿起手中的兵器时,我们才对王爷有了价值。
说起来,我们虽然号称四大杀手,却从未共过事,甚至连面都没见过,每次总是单人行动。
但这次,对于刺杀王的任务,我不知道,王爷只派出了我一个,还是四个人同时行动,毕竟要在戒备森严的王宫盛宴上刺杀王,一旦不成,我们会死得很难堪,甚至还会牵连到他。
淇王韩广——先王的弟弟,当今圣主的叔叔。因为十八年前先王驾崩时正值边关叛乱,韩广骁勇善战,奉王命凭十万铁骑打败异族三十万大军,就在天下人都以为这位拥有皇室正统的英雄人物必将成为统治我离歌王朝的下一任君主时,谁知等他凯旋回京后,却眼睁睁看着不满十岁的先王长子冕月携遗诏坐上了他梦寐以求的龙椅。
十八年来,韩广没有一天不在愤恨中度过,明明是他打下的江山,却让那黄毛小儿当了王,为了夺回属于他的江山,夺回属于他九五之尊的无上帝位,他开始了一场蓄谋已久的刺杀行动。
这十八年里,他不断笼络着朝廷大臣以及各地方诸侯,凡是与他为敌的,四大杀手就会动手摆平,所以现在的朝廷之上,超过半数的要员都投靠在了王爷麾下,因为他们够聪明,明白如果不与王爷合作,他们的命,活不到下一秒。
韩广总说我的匕首是最快的,就像流星一样璀璨而短暂,而我,只是不想折磨刀下之人罢了,因为婆婆说过,世上最可怕的不是死亡,而是面临死亡的恐惧。
到了现在,我总能在梦里看见婆婆倒在我刀下的模样,虽然鲜血是从她的身上流淌而出,但是疼痛却实实在在的落在我的胸口上,我无法原谅自己,我注定要在悔恨中度过一生,但是我无路可选,如果当时不杀了她,那么死的人就会是我,这是韩广那早已布满血色的冷酷的眼神告诉我的。
看着镜中的自己,华衣翩跹,玉砌金堆,是那样说不出的妩媚动人,我只感到疲惫和丑恶。我宁愿让自己做一名真正的舞姬,虽然地位卑贱却能给世人带来欢乐,也不想用我画着精致彩绘的手掌取人性命,给这本已浑浊不堪的日月再添仇恨和怨念。
“宁姐姐,王宫里来人了,快走吧。”门外传来小雪的声音,她是淇王府里真正的舞姬之一,十四岁,声音很甜,舞姿很美,我很羡慕她。十四岁?多么美好的年岁啊,她的十四岁可以在华堂之上无忧无虑的翩翩起舞,而我的十四岁,手上已经沾满了鲜血。
我拿起青黛,对着镜子再描了两笔眉尾,细细察看妆容无瑕,便应声开了门。
一抹夕照投进来,只见太阳落在远处的阁楼檐角上,就像一颗红柿子,让我忍不住想去摘它,多么美好的时候啊,若是此刻能永恒,我愿化作飞鸟,便追逐着这轮落日,永不停息,直到我飞倦了,落入花海深处,鸟羽沾染着一身香气,悄无声息地变成一粒芬芳的尘埃,此生也就不枉了。
小雪见我出来,绕着我转圈圈道:“姐姐今天真好看。”
我笑道:“今天是献舞王宫,不比平日里胡闹,自然得细细打扮。”说着,我低头抚摸着那极美的舞裙,心中忽有些动容,因已入秋,晚风总是瑟瑟的,便道:“雪儿,去把我的袍子取来。”
小雪应了声,便进屋取了那条黑地绣金莲袍来,我在她帮衬下穿上,小心的戴上斗篷,回头望了一眼铜镜,风撩动着袍子,上面细碎的金莲花似活了一般摇曳起来,衬着我藏在斗篷中的脸庞,反而更添几分韵味。
小雪低头抿嘴打趣道:“姐姐今日这么美,莫不是想进宫一朝得宠做妃子去?”
我在心里低念一声“妃子?妃子又能如何,命运终究还是掌握在别人手里。”我不过是想着,在我动手之时,便将这袍子穿上,别让血污脏了那极美的衣物罢了。
阁楼下面早已列着一众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