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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我的出生带有传奇色彩。据说我出生的时候其实很顺利,只是生下来后没有任何反应,医生和家人都以为我是胎死腹中,于是娘不顾刚刚生产后身体的疲弱失声痛哭。病房里弥漫着的新生儿的羊羔般的体香被苦难和泪水吞噬包围
我的出生带有传奇色彩。据说我出生的时候其实很顺利,只是生下来后没有任何反应,医生和家人都以为我是胎死腹中,于是娘不顾刚刚生产后身体的疲弱失声痛哭。病房里弥漫着的新生儿的羊羔般的体香被苦难和泪水吞噬包围,空气一时间变得凝重不堪。
那是在21年前,我还什么都不知道,刚刚从娘的身体里来到这个世界上,可能是我太贪恋于充足的睡眠,而忘记了自己还肩负着更加神圣的使命——以一个儿子的身份去参加一场人生的盛宴。后来娘告诉我,我睡着的样子很安详,显示着从内心深处表露出来的宁静。但是不知道过去21年之后,我在即将到来的这个春天的下午的温暖阳光里会不会依然能够回归21年前的那份安详。我知道,我的此生注定和睡眠结下了不解之缘。
那一天我是睡得酣畅淋漓,一点也不欢迎围在身边的那些人对我七嘴八舌的打搅。还有一个人抱着我不停地哭,后来我才知道那是娘抱着失而复得的儿子喜极而泣。可是我仍然不能做到喜欢,包括娘的怀抱以及眼泪。我固执地认为是他们打搅了我的睡眠,所以我睁开眼的第一天,心里便充满了怨恨。是他们残忍地扼杀了我甜美的梦。我那么迷恋做梦,可他们却惊醒了我,让我从美好的睡梦中醒来。

阳光。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对阳光产生了如此浓重的感情。我喜欢阳光。它们的颜色很好看,薄薄的一层纱似的,透出一股子鲜艳的红色。这是我喜欢的一种颜色。阳光穿透我卧室的玻璃窗子,很和气的飘落在我的床上,暖暖地抚摩我的脸。像娘的手一样。但是娘有很多年没这样耐心地抚摩过我的脸了,那样的记忆停留在十多年前,没有伴着我的年龄一同上路。然后我就再也找不到那种感觉了。暖暖的美好的感觉。我仿佛在一个温暖的大翅膀下得到了长久的庇护,我是把自己当成了一只弱小的鹰雏。
那些阳光从来不抱怨,也不吝啬,从来都是慷慨地赋予我温暖,一直暖到心里。我知道我还怀念娘温暖的抚摩,并且一直念念不忘。可是娘忙于一家人的生计,她过早得苍老了,脸上爬满了皱纹,我从一位作家那里知道了那是岁月在娘脸上篆刻下的风霜。她已经没有时间也不会想到要去抚摩一下儿子已经棱角分明的脸庞。
一年有四季,在中国的北方,依傍在黄河两岸上的人们对季节都有种特殊的敏感。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亘古不变地延续了几千年。可是我对那些刻板的炎凉冷暖永远也适应不了,我只喜欢暖洋洋的春天,并且要没有风沙,要阳光灿烂,要春意盎然。从很小的时候,那时侯也就刚刚会在地上爬,娘像拎一只小狗一样把我拎来拎去,总之是在某一个地脚边缘,娘自己去地中央做各种活计,任由我一个人在那里爬来爬去,不管是哪个季节,我都是这样惊慌失措地度着自己的童年,直到我会很自如的直立行走,进化成一个完整的人为止,我才基本挣脱开那些暴露在天空底下的田间地头,将自己深深地躲藏进屋檐底下去。
那时侯我的确是惊慌失措的,甚至于绝望。天空里飘荡着形形色色的东西,有漫天狂卷的风沙迷人眼,有惨烈的阳光直射汗流浃背,有秋风秋雨秋霜寒露愁煞人,还有大雪纷飞与冰冻三尺的恩仇纠结。我还那样小,感觉它们像狼一样扑向我的躯体,然而任凭我怎样哭喊,娘仿佛已经习惯,她装做没有听见,或者根本就是充耳不闻。那些东西至今让我心有余悸。
所以我对季节充满了莫名的仇恨。更替的自然法则,对于我竟然成为了煎熬。

对于春天的感情是在最近几年才培养起来的。后来我上了学,并远离了娘现在依然还在的那个乡村。我不喜欢季节,但是季节带领着我度过了一年又一年,我在不知不觉间已经长大,就像忽然一夜之间长大的一样,我意识到自己已经不再是小孩子的时候,这个想法把我吓了一大跳。那一年,我十八。
我在一所中专学校里毕了业,我不想回几百里之外的家,看娘面带风霜和苦难继续土里刨食。我更不想自己延续娘的没有奔头的没有前途的地球修理工工作。在城市混得已经习惯了那种生活的孩子,没有谁愿意返归乡村。更重要的一点是我不能忍受那些个季节的变幻无常,在城市里可以享受风雨无着的室内工作和生活,这将是何其幸福的一种生存姿态啊我想。
我去了一家饭店打工。中专毕业的学生在这个时候已经没有单位会要了,所以那家饭店成为我能在这座城市立足的唯一去处。餐饮行业有属于这个行业特有的规矩,不管什么人只要进了饭店的门,就要从最基层做起,从端茶倒水、传菜扫地做起。我不得不说干这个行当真得很累,因为不但要遭受经理的训斥,更多的是受某些个素质低下的食客无理的挑刺。有时候这甚至让人难以忍受,但是最终还是受了,因为经理说顾客就是上帝,他们的所作所为都是对的,不对也对,错的只能是我们。我不敢对上帝动怒,更不想因招惹上帝而丢了自己来之不易的饭碗。可能农民的儿子都有与生俱来的勤劳秉性,我在那里干了两个月,经理把我从普通的服务员提成了领班。
经理说,好好干。我傻傻地笑一下,没有说话。在得到别人的赏识或者认可时,我心里是幸福的。从那天起我手下有了几个兵,他们有些比我来得早,有些比我来得晚,还好,我们的关系都还不错。因为我对他们一向都很和气。我不喜欢跟别人有过节,喜欢做人低调一点。
转眼到了元旦,饭店里的生意渐渐红火起来,现在的城里人过节习惯下馆子。所以我们的工作也相应地忙碌了许多。有一天经理领着三个女孩子找到我,说她们三个是新来的,让她们到我的1号厅上班。我心情很愉快,因为这三个女孩子长得都很好看。我所在的1号厅男服务生居多,现在有几个漂亮女生在一起工作,自然心情上有一些开心的成分开始萌动。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在伦理道德上讲应该算不上是亵渎。我心情很好,相信我手下的那几个小子也会和我一样,心情如秋日的天空一样晴朗。她们三个的到来,既增加了我们的人手,也增强了原来队伍的工作效率——那几个家伙忽然变得爱卖力表现了,这实在是意外收获。
圣彬哥,我们新来乍到的,你可得多帮助我们三个。名字叫郭薇的女孩子说话的声音很好听。我冲她们憨憨地笑,算是对她们要求的默许。除了努力工作,我很少跟别的人说说笑笑,我不喜欢笑,严肃一点可以封闭自己更多一点内心。所以经理跟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