骂人的话
作者:义关时间:2024-11-16 02:16:53热度:0
导读:晚饭后,本来是自己一天当中最放松、消遣的时节:出了家门,拐出胡同,直奔马路。如今这胡同可不是不好拐的。以往拐出胡同,是不存在什么困难的。院子是水泥面,晴天平展,即便是雨雪天,走起来也没什么难处,脚底下
晚饭后,本来是自己一天当中最放松、消遣的时节:出了家门,拐出胡同,直奔马路。如今这胡同可不是不好拐的。以往拐出胡同,是不存在什么困难的。院子是水泥面,晴天平展,即便是雨雪天,走起来也没什么难处,脚底下依旧是平展的,雪有人清扫,总有落脚的地方。即便有雨水,天上下,雨水顺着下水道流走了,也不存在什么落脚难的不适。从前年开始,后院的平房陆续拆迁,高楼自然是拔地而起,胡同的沥青路面却遭了殃,先是坑洼,如今则是积水连片,不下雨,有积水,下了雨,积水占据了整个路面,连个下脚的地方都没有了。人们只好贴着墙根走,水洼子里放了几块砖头,走在上头,一步三摇,我总能想到“摸着石头过河”的话,我也知道,那话用在这里,似乎有些牵强。
艰难地拐出了胡同,总算上了马路,自然是正路,心情好了不少。
我一个人走路没意思,每天都是妻子和我一起走,今天岳母来了,她只好相陪。我的前边,是司法局普法办的老张,他见了我,放慢了脚步,等我赶上来,一路同行。他虽然给我的印象一直是蔫蔫的,但只要是见了我,似乎总有话说。蔫劲顿时变成了滔滔不绝,不是流水,是他的话匣子打开了。开始,我一直在听。三句话不离本行,他说的,不是这个案子就是那个事件,通报上的故事多,本地的故事极少。他在讲述一个个故事、一桩桩案件的最后,总要说:人们的法律意识不强,如果懂得法律,不至于……云云。老远的故事,我只是听了算了,他对那故事的评语,“云云”,也就“云云”了,我并不动声色。原因极其简单,相距遥远,只是故事,不管有否趣味,对人是否有警示作用,任由他去。可是,他说了跟前的一桩案子,故事讲完了,还是重复了那“云云”,我有些按捺不住,我说,别人我不知道,你说的那人,不是曾经在这里当过“县太爷”么?他的报告、讲话,我听得多了,很能“煽大叶”,讲大道理,教训人,卖瓦盆的一般,一落落的,一套套的,你说他不懂法?那不是骂人吗?
骂人,自然有多种表现。惹急了,“妈妈的”,先来了,以为解气,其实是没道理可言的具体表现。为非作歹的,东窗事发,认不认罪,服不服法,总有狡辩的由头,“我,我法制观念不强”,或“我,我法制观念淡薄”,或“我不懂法”。要说老百姓不懂法似乎情有可原,不是专门,文化程度不高,凡事粗拉的,还算说得过去。可作为领导干部,触犯了刑律以“不懂法”给自己的台阶下,用这样的“遮羞布”挡脸,和骂人没有任何区别。近日,有人在国家报纸上写了这样的话:“近些年来,在查处的腐败案件中,有不少是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其中有一条非常深刻的教训,就是对各级领导尤其是对“一把手”疏于监督,甚至失去监督。原云南省省长李嘉廷因巨额受贿被判刑后,在狱中痛心疾首:“要是当初有人敢于监督、自己又乐于接受监督,该有多好!”此言,对李嘉廷是“悔之晚矣,”但对在任的领导干部来说,却是一剂良药。”我以为这是放屁话,甭说是省长那么大的干部,即便是最基层的“芝麻粒”那么点的小官,谁敢监督?你监督?不是吃错了药,再不就是脑子有了毛病,并且一定病得不轻!所以,李嘉廷之流,不管是如何的“痛心疾首,”也不论他说得多么动情,不过是在“温文尔雅”地骂人罢了。
司法局的老张,听了我的话,又继续蔫蔫的了,无话。我们彼此无言,一路走了回来。
从马路拐进了胡同,我又步入了艰难的路。迎面开来一辆卡车,是给后边基建工地运料的。我紧贴墙边,车从我身边擦过,到底还是溅了我一身泥水。我很生气,正想发作,卡车司机把车停靠在马路边,返身回来,冲我先是憨憨地笑,然后,怯懦地向我道歉。我的气,顿时烟消云散了。望着卡车司机脚步坚实的背影,我想,他不仅懂礼,也该一定懂法。骂他,骂得出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