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为职业病“买单”
作者:昼餔时间:2024-11-13 14:32:29热度:0
导读:河南省新密市刘寨镇农民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据新密市委宣传部日前对外通报,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最近又查出侯新现等6名张海超的工友患尘肺病,目前治疗及赔偿事宜正按有关程序进行
河南省新密市刘寨镇农民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据新密市委宣传部日前对外通报,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最近又查出侯新现等6名张海超的工友患尘肺病,目前治疗及赔偿事宜正按有关程序进行。(12月5日新华网)
看过这则新闻报道后,笔者不禁为张海超这种看似勇敢,实则无奈的行为震慑。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的劳动者时,应当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人进行诊断,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医疗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但张所在单位私扣了复查通知,使他错过了最佳治疗时期,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规定,职业病的诊断要由当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机构进行。另外,必须有用人单位提供必要的详细资料。因此,其他权威医院的诊断结果在职业病的索赔中,不能作为相关的法律依证据。单位的一再拒绝和法律权威使张,甚至张海超们在维权之路上,走的异常艰难和曲折,这也就造成了身为农民工的他,身心疲惫,欠债累累,“开胸验肺”的“壮举”又包含了多少的无奈和无助。
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职业病发病率呈上升趋势,职业病目录中有10类,共有115种职业病,尽管近几年我国开展了职业病的专项整治运动,但由于法律意识的缺乏,仍有许多农民工成为非法企业获取高额利润的“牺牲品",同时,法规漏洞的存在,也使得更多的”黑心“企业有机可乘,不少企业为了降低所谓的“成本”,违背企业应负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把所有的无形代价转嫁给了无辜的职业病者。
究竟谁该为职业病买单?该怎样切实保护职业病患者的权益?该怎样及时的完善及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企业进行严格的监督和管理,保障职业病患者的合法权益,使经济与社会和谐发展;另一方面,卫生部等部门要做好相关的宣传工作,让更多的“弱势群体”明白自己身上所拥有的权利,特别是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
20世纪法国存在主义哲学家萨特说“存在即合理”,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的现实已经是深入人心的观念,“职业病”等等问题出现已经是由来已久,相关的执法者和执政者是不是该想想为何诸如此类的问题缘何屡屡发生?是否是时候拿出一份切实可行的长期性、系统性的方案来解决此类问题?而不是只是在平日里向公众高调的表白或开空头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