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妇女人权,禁止家庭暴力
作者:候驿时间:2024-11-12 07:47:46热度:0
导读:在我国,“男女平等”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为了实现男女平等,我国在政治、经济、文化、家庭等方面都赋予妇女特殊的保护和支持。但是,家庭暴力这一严重侵犯妇女的人身权、生存权和人格尊严等基本人权的违法犯罪现
在我国,“男女平等”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为了实现男女平等,我国在政治、经济、文化、家庭等方面都赋予妇女特殊的保护和支持。但是,家庭暴力这一严重侵犯妇女的人身权、生存权和人格尊严等基本人权的违法犯罪现象,实质上就是男女不平等的极端表现。如果妇女的基本人权都得不到保障,其他权利则更无从谈起,妇女的自身发展和妇女地位的提高、男女平等的实现都将是一句空话。
妇女人权是普遍人权不可剥夺、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妇女人权包括妇女的公民权利、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社会和文化权利以及由妇女的生理特征所产生的权利等。目前我国对妇女人权的保障总体上比较满意,但是也有一些亟待解决的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问题,所以应该对妇女人权的保障体系作进一步的完善。切实保障妇女人权能够落到实处,使广大妇女不受家庭暴力的袭扰和伤害,禁止家庭暴力,坚决反对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
一、家庭暴力的危害
家庭暴力在某些人看来好像是“家庭琐事,无关紧要,”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可是须知“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日积月累,男方我行我素不思悔改、引发矛盾激化,最终由二人修筑的安乐窝,就会坍塌,导致婚姻破裂,更有甚者会发展成血案等刑事案件,破坏安定团结、影响社会和谐。
(一)家庭暴力导致婚姻破裂
由家庭暴力引发的婚姻破裂最终导致离异屡见不鲜。
例一: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男女双方均为同学、同龄、同为辽阳市某国家大型企业干部。事由:婚前女方只看重男方有光鲜的外表,对其弱点并不了解。外人看去,郎才女貌,非常美满。但是男方却有酗酒毛病,婚后更为严重。酒后经常以发泄工作或生活中的不满情绪为由对女方施暴,过后又甜言蜜语自责,由是反复几十次达十几年之久。最后女方实在忍无可忍,终下决心诉诸法院,经调解无效,判决离婚。
(二)家庭暴力殃及子女婚姻
家庭暴力殃及后代的婚姻为数不多,可是却从另一方面给我们以反思。
例二:家庭暴力殃及后代的畸形婚姻。辽阳市灯塔某地农村,男方酗酒后实施家庭暴力,因双方都是农民,女方无经济来源,只好忍气吞声将就生活。但是却在唯一的女儿心里投下了阴影,女儿长大后发誓一定要找一个对自己好的男人为夫,不论男方是什么条件。最后嫁给了一个无工作、大她15岁的90度“弓腰”的残疾人(靠双拐行走,男38岁,女23岁),尽管家里不同意,但是女儿却偷出户口簿登记结婚,净身出户与一位残疾人组合成一个靠低保金维持生活的家庭。女孩的唯一目的,就是要嫁给一个一辈子不能打她的男人。她看够了父亲对自己妈妈的残暴!现在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幸福(外人看,女孩很漂亮贤惠,嫁给一个既没有钱、身体又是90度“弓腰”的残疾人不般配、太可惜了!)当女孩父亲知道女儿是因为自己对孩子的母亲施暴而埋下阴影嫁给一个残疾人后,悔不当初不该酒后无德对自己的妻子施暴,而影响了爱女的婚姻,但是木已成舟、悔之晚矣!
(三)家庭暴力危及社会和谐
因家庭暴力而引发的刑事案件很多,大都是妇女、或其子女忍无可忍、奋起还击、以暴制暴而发生不幸的悲剧。
例三:弱妻忍无可忍砍死悍夫的悲剧。江苏淮安某地农村,张某和赵某经人介绍,组建了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婚后不久,赵某便暴露出了懒惰、粗暴等诸多恶习。农村青壮男子大多外出打工,为家庭生计奔忙。可是赵某整天呆在家中,无所事事,除了喝酒,赌钱,最喜好打老婆。只要张某管束他、不让他赌钱,他就打张某。一打就是将张某按倒在地,用脚踩她的脸,拽她的头发,有时候张某的脸都几乎被踩变形了,头发大把的往下掉,经常被打得几天不能下床。时间一长,张某学会了逃跑,可是被找回来后,等待她的是更加严厉的毒打。就这样周而复始,暴力还在继续……
终于,在2002年10月8日的这天晚上,她的仇恨像火山一样迸发了。当天晚上,赵某邀邻居到家里来喝酒,客人走后,赵某讲没钱用,向张某要钱。张某当时就抱怨道:“人家男子汉都出去苦钱(即出苦力赚钱)了,你一个大男人整天也不出去……”话音还未落,赵某摸起鞋子,拽住张某的头发,鞋底像雨点似的落下来,张某被打倒在地。发泄完了,赵某受酒精的作用,躺床上便睡着了。张某坐在床边黯然泪下,边哭泣边回忆自己的苦命,都说女怕嫁错郎,自己怎么嫁了这么个倒霉的男人,这种日子,真的过不下去了。哭着、想着,看着床上鼾声不断的曾无数次虐待自己的这个无用男人,不由得萌发了一个可怕的念头,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杀了他,自己也可以彻底结束这种梦魇般的婚姻。擦去眼泪,张某整理了一下思绪,便拿起了斧头,朝着熟睡中的赵某头部砍去!……仇恨的心随着落下的斧头慢慢的释放了。一个极其普通的柔弱女子,终于爆发了仇恨的终极反抗。
然而法律是无情的。2008年10月10日,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张某犯有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例四:15岁少年救母持锤砸死暴力父亲。今年4月4日家住福建泉州常泰街道的胡某再次对妻儿施暴时,遭大儿子小军(化名)愤而反抗于铁锤下毙命。后来经法医检查,母子二人遍体鳞伤,儿子是在母亲被打得昏死过去后,终于忍无可忍为救母亲而拿起铁锤触犯了法律。随后公检法走访邻居调查,邻居纷纷指责胡某的恶行,一次小军被胡某打跑后,胡某竟恶言威胁留宿小军的同学家人,非但没有感谢邻居,反倒恶狠狠地说:“再留我儿子住,我要你们全家好看!”此案虽然还未宣判,但是却值得那些还在继续施行家庭暴力的愚昧者的反思!
二、家庭暴力的概念和成因
(一)家庭暴力的概念
我国《婚姻法》规定,家庭暴力是“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家庭暴力行为的性质,一般属于民事违法行为。其中情节严重或后果严重而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国关于反对家庭暴力的法律,过去一直没有相关规定,直到2001年对婚姻法进行修改时,才首次出现了“禁止家庭暴力”的规定。这是目前为止,我国关于“家庭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