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默许大于法律规定?
作者:洪蒙时间:2024-11-06 23:41:07热度:0
导读:近日,平顶山舞钢市铁山乡韩庄村村民称,当地一家两年前就被关停的重污染企业,不知为何,不久前又开始生产。而接受东方今报记者采访时,当地相关部门的答复却是:死而复生的那家重污染企业,是在"一些领导的默许下
近日,平顶山舞钢市铁山乡韩庄村村民称,当地一家两年前就被关停的重污染企业,不知为何,不久前又开始生产。而接受东方今报记者采访时,当地相关部门的答复却是:死而复生的那家重污染企业,是在"一些领导的默许下才重新开工的",之所以会得到领导默许,原因可能是"怕企业取缔后影响当地群众的就业问题"。(05月12日来源:中国新闻网)。
真是奇了怪了,一家两年前就被关停的重污染企业,在领导的默许下,竟然死而复生。难道国家的法律不如领导的默许有力?村民的健康不如污染企业的利益重要?
我们总在说,中国是一个法制国家,也就是说国家的一切管理,都必须依法进行;政府的一切行为,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任何人、任何单位无论官多大、权多重,都没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但是,现实中,人们却屡屡发现,法律在一些官员的眼里好象就是一个任人揉搓的面团,是一个可以随意摆弄的工具。当要用它来管理百姓时,法律就是一个刚劲有力的工具;当想用它来约束群众时,法律就是一条不能逾越的红线。而当法律规定与自己的愿望相违时,法律就成了一张废纸;法律与自己的意志不一时,法律就成了视而不见的条条。
一家被环保局列入重污染企业,于2008年12月3日就下达了停止生产通知的企业,竟然在领导的默许下恢复了生产。这种被关停的重污染企业,在领导的默许下,竟然又死而复生的事例,污染的还不仅仅是自然环境,伤害的也不仅仅是公众的身体!它还污染了法律的尊严,伤害了社会的信心!
当领导的默许超过了法律的威力的时候,还会有谁敬畏法律?当官员的意志凌驾于法律之上的时候,还怎么要求群众遵纪守法?让重污染企业起死回生,当地的官员可能有着多重的考量。但是,不管有怎样的考量,国家的法律应该是第一考量,环境保护应该是第一国策,百姓的健康应该是第一重要!把国家的法律视作废纸,把基本国策视若无物,把群众健康放置一边,这样的领导还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么?还能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么?这样的领导何来公信力?怎么能服人?
经常有人说,现代人都是理性的经济人,也就是说,现代人在想问题、做决策、作决定、处理事情时都会先算个帐,看值不值得?划不划算?是收益要远远大于成本才会果敢行动。当地领导敢于置法律于不顾,置国策于一边,置群众的健康于不管,默许重污染企业死而复生,是不是背后还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交易?当然在谜底没有揭开之前,笔者不敢妄断,只是揣测。因此,笔者也和当地的村民一样希望早日揭开谜底!让法律发挥威力,还当地一片纯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