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杂文 > 文章内容


导读:中央政治局“七一”前夕召开会议,研究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明确要求要加强对干部贯彻民主集中制、勤政廉政、求真务实和心理素质等情况的考察,切实防止和纠正“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应该说,
中央政治局“七一”前夕召开会议,研究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明确要求要加强对干部贯彻民主集中制、勤政廉政、求真务实和心理素质等情况的考察,切实防止和纠正“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应该说,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是中央的用人原则之一,而且曾多次向各级各地三令五申。中央的政策是好的,可是一到落实的环节,一些“耳朵大”的公仆总是将中央的三令五申当做“聋子的耳朵——摆设”,无视中央严禁“带病提拔”干部的禁令。诸如,生活腐化堕落、甚至参与搞腐败的干部,边腐边升的现象并不少见。
当前,尤为令人痛心的是,极少数地方或单位大搞“买官卖官”,有的在干部提拔过程中赤裸裸地对“官帽子”“明码标价”,胆量贼大贼大,那些在买官卖官过程中舍得花大钱的人,常常在仕途的道路上一路飚升,平步青云。
笔者曾听到这样一个故事。某人在干部提拔过程中,知晓上级“爱钱”,遂投上级所好,试图买一顶“官帽子”。在“买官卖官”的交易中,上级给此人做了很诱惑人的许诺,让其安心等待。此人信心十足,以为“官帽子”非自己莫属。谁料想,在干部提拔的关键时刻,“官帽子”花落他家,此人最终空欢喜一场。面对这样的惨痛结局,此人痛苦不已,对上级也生出了一丝恼怒之情。
有人曾经问此买官的人,“你的上级居然敢公开买官卖官,难道他就不怕被查处?你的上级收了你的钱,居然敢不给你办事,难道他不怕你告他?”
此人悻悻地回答,“买官卖官在一些地方或单位早就是公开的秘密,算不了什么。告?如今这年头谁敢告上级?有几个上级能被下级告倒?告上级的,有几个不遭到打击报复?有几个没有因官官相卫而倒霉?告上级是傻瓜之举。上级既然敢收你的钱,肯定就不怕你告!”
此人继续回答,“我才不会告上级呢。聪明的上级如果真不愿为你办事,通常会将收到的钱悉数退还。我也没打算要上级退钱,让上级退钱,只会搞僵和上级的关系。这笔送出的钱,权当和上级做了感情联络。留得金钱在上级,还怕他日没柴烧?我相信机会还是有的。而且上级也给我做过这样的承诺,他日有机会,一定会优先考虑我。”
笔者相信这样的故事是真实的。这样一幅“买官卖官”的交易图景,就是当今某些用人腐败现实的真实反映!只是这样赤裸裸的“买官卖官”交易,令那些官场的正义之人,令老百姓是何其的痛心!为什么有些人卖官卖到如此疯狂的地步?为什么这些人的胆量总是很大?!
在历史教科书,我们曾学过这样一句经典的话语,“一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此语绝妙地反映了晚清政府无比黑暗、无比腐败的现实。如今,虽然我们的党员干部绝大多数都是好的,但我们也不得不承认,极少数贼胆极大的人,仍在以自己赤裸裸的“买官卖官”交易,干着“一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罪恶勾当。
笔者认为,“买官卖官”是性质极其严重、极其恶劣的用人腐败。“买官卖官”是最大的用人腐败,是一种赤裸裸损害党的公信力,践踏社会公平和正义,危害人民根本利益的腐败行为。
买官是一种违法行为,性质严重即构成犯罪,而卖官更是一种赤裸裸的违法犯罪行为。通过“买官卖官”交易获得提拔,是典型的“带病提拔”。通过“买官卖官”获得提拔的人,还有几人能够做到不贪?花钱买官付出的,一些人一旦获得提拔,可能会“十倍、百倍”地疯狂捞回来。
对于“买官卖官”的现象我们必须严防,并坚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