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定冷对下跪上访者瘦肉精及其它
作者:臊陀时间:2024-11-18 03:54:59热度:0
导读:据新闻报道,3月20日河南淮阳县一活动现场,一名女子闯入会场跪在县委书记桌前上访,被警察架住拖出场外。该事件经网络图文传播后,有网友指出淮阳县委书记“很淡定”,对上访者无任何回应。对此,淮阳县县委宣传
据新闻报道,3月20日河南淮阳县一活动现场,一名女子闯入会场跪在县委书记桌前上访,被警察架住拖出场外。该事件经网络图文传播后,有网友指出淮阳县委书记“很淡定”,对上访者无任何回应。对此,淮阳县县委宣传部回应称,县委书记对该上访女张艳辉很重视,当即安排身边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并在今天上午8时30分,县委书记亲自接待张艳辉。目前张艳辉的诉求正在按程序处理。据说闭幕式结束后,任连军向太昊陵广场管理办公室主任王留冰作出安排:请张艳辉按照有关信访条例及时到县委群众工作部反映情况。22日上午8点30分,张艳辉到达县委群众工作部。同一时间,县委书记任连军来到县委群众工作部亲自接待,详细了解情况,认真听取上访人张艳辉的诉求。任连军得知张艳辉所反映的问题是一起涉法案件后,当即召集县群众工作部部长刘学奎、县法院院长赵福利、县检察院检察长钱程、县公安局长段业林、县公安局副局长张如意等相关人员参加的专题会议,要求有关部门联合办公,集中精力、集中时间,依法、公正、公平解决处理,切实维护上访人张艳辉的合法利益。虽然目前尚不知道张艳辉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但从以上不难看出,重视程度如此之高,问题迅速得到解决当在情理之中。
虽然如此,我们仍然要问,我们每一级政府都有信访办,都有领导接待日,都有市长热线等等,张艳辉总不能是从没有过上访,突然来了这一招吧?我想按常理推测,她应该是在多次上访无结果后,被逼无奈才不得不出此下(或上)策的,因为在我们的传统观念中,给人下跪本身就是一种屈辱,而张艳辉在众目睽睽之下下跪,显然也是她的最终无奈之举。张艳辉这惊天一跪并非心血来潮或是灵机一动,应该进行了认真准备。我们还可以设想,她的这一举动如果不是选择这一场合,如果不是被拍照曝光,能不能得到及时的解决,能不能惊动群众工作部部长,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县公安局长副局长等相关工作人员?多么大的事情使得县委联合办公?如果县委平时对于上访事件如此重视,能出现张艳辉下跪的壮举吗?由此我们庆幸我们生在科技高度发展的今天(摄像,媒体,网络普遍),我们感叹张艳辉抓住了一个千载难逢的时机,我们也悲哀这政府官员把人逼到了一个什么样的地步,他们每天公车出入,迎来送往,有多少是在关注民生,各级政府部门的不作为已成为了一种普遍的现象。
由这件事我又想到了新闻报道的瘦肉精事件,“养猪户添加违禁药‘瘦肉精’,监管部门收钱放行,经纪人联络其中,下游厂家有意收购”,每头猪花两元钱左右就能买到号称“通行证”的检疫合格等三大证明,再花上一百元打点河南省省界的检查站,便可以一路绿灯送到南京一些定点屠宰场,无需检测“瘦肉精”,每头猪交10元钱就能得到一张“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有了这张证明,用“瘦肉精”喂出来的所谓“健美猪”就能堂而皇之地进入南京市场销售。更令人不安的是,这种用瘦肉精喂食的猪,还堂而皇之地流入了肉食行业的龙头老大、以“十八道检验、十八个放心”著称的河南双汇旗下的济源双汇食品有限公司。我们有那么多的监管部门,一级一级的政府部门,为什么瘦肉精能顺利地长时间地通过各个环节,进入食品领域?真正为瘦肉精提供市场的不是别的,正是养殖、贩运、屠宰等环节的多个监管部门。国家一个又一个严禁使用瘦肉精的明文规定,原本正要依赖这些部门去落实执行,可是他们明知违法事实而不予阻拦,相反却以收取黑钱的方式为之提供“保护伞”,背叛了国家法律,背叛了法定职责,也背叛了纳税人和消费者。瘦肉精算不上毒品,但非法添加瘦肉精却无异于一种投毒,就是在以投毒的方式危害公共安全。这些监管部门的行为,不只是寻租腐败,不只是失职渎职,而且涉嫌危害公共安全。
其实,各个部门的不作为这仍然不是问题的根源。问题的根源在于现在人们的思想意识。各级官员贪污腐化,犯罪渎职,已经成为了一种普遍现象,在人们的意识中,这不是犯罪,而是本事,以至于贪污犯罪不是丑事,而是一种荣耀,一种权力。于是各级职能部门为了心理的平衡,也纷纷效仿,充分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权为己所用,利为己所谋己。他们不是不作为,而是因为各种利益关系,不能有所作为。这样的事在当今可以说是比比皆是。如我们这里的小化肥厂可谓是遍地开花,你要什么化肥,当晚加工出来,马上运走,当地政府知道,当地群众知道,主管部门也知道,有举报的就查,查之前化肥厂已有消息,他们每年都要向打假部门的有关人员进贡的,目的就是及时通报。个别查获,算你倒霉。所以,由于贪腐的普遍性,导致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变化,不是去抵制腐败渎职等行为,而是羡慕效仿。包括现在的大学生就业,什么是好职业?实权实惠,有外快的就是好职业,根本不去考虑犯罪犯法等问题。
上有好者,下必甚焉,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官员的贪腐,司法的腐败,什么事有钱有人就能摆平,社会已经很难有正义可言。有权的靠权贪,没权的创造权力来贪,于是各种应付公事的检查评比等等应运而生,于是导致整个国民素质的低下,于是整个社会在腐败中运行,于是就有县委书记面对下跪者的淡定,就有瘦肉精事件的长时间无人监管,于是就有三鹿的三聚氰胺等等。事件是单个的,不同的,而一个一个的事件的发生,却又有其关联性,这就是在人们的观念中,只要可以挣钱,便可不择手段,这是能耐,本事。所以群众对于犯罪行为熟视无睹,主管部门任其发生发展,所以这样的事件层出不穷。这一切都是官员的表率作用引起的。只有消除了官员的贪腐,才能促使职权部门的作为,消除了腐败,才有国民素质的提高,才有违法事件的不能通行,这是一个相互关联的链条。
现实的教育比书本的教育要直接的多,不从源头上消除腐败,就难谈政府部门的不作为,也就谈不上整个国民素质的提高,整个社会的诚信机制与道德防线就不能构建起来。如此看来,你还孤立的去看待这一个一个的事件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