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活得尊严还有多远
作者:闭门不出时间:2024-11-13 04:06:08热度:0
导读:温总理在他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说,要让老百姓活得更有尊严;然后又在3月1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中外记者会上说:“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听了这样的话,相信全国人民尤其是广大农村百姓和外出打工人员
温总理在他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说,要让老百姓活得更有尊严;然后又在3月1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中外记者会上说:“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听了这样的话,相信全国人民尤其是广大农村百姓和外出打工人员,心里头那个感动啊,就如春风拂过,暖融融的!
可是,回到现实,我不禁自问:我活得有尊严吗?尊严最基本的前提条件是社会的公平正义,我却为什么不能完全拥抱“太阳的光辉”?为什么无法平等享有国民的待遇?为什么城市的门还紧紧关闭?
我小孩在当地一个小学读学,每学期要交借读费;后来,曾有一个学期没有交借读费与学费,我以为从此该享受免费义务教育的国民待遇了。但是,去年开始,每学期又得交330元。当时,看到催款通知单上的字,我差不多出离愤怒了!那单写着:“你小孩不符合义务教育条件,依据规定……”
来到这座城市将近五年,我为这里的环境与文明喝彩,更为这里人民的包容与博爱感动。尤其是今年推行的外来人口积分制,成为中国城市探索外来打工人员入户或子女读书的光辉典范!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是幸福的,因为政府为了让我们活得更有尊严,做出了很大努力。
可是,当我去申请积分的时候,又感到没有尊严了。积分制的本质是有条件地开放一小部分优秀人员而拒绝大部分。比如基础分,学历文凭、职业资格、居住条件占了绝对比重,这对大部分普通打工人员,只能望而兴叹。但是,城市的繁华,离开得了千千万万普通民工吗?现在的民工荒,欠缺的不正是普通民工吗?
再从手续上讲,冗长的流程及繁杂的证明材料,还有这些材料背后的故事,也让人不胜感慨。比如,“固定住所”占10分,但必须有房产证和土地证,其他证明材料都不准数。这原本无可厚非。可对我来说,除了形同虚设,更勾起内心的无奈和伤痛。
我06年就在沙溪星都苑买了房子,按购买合同规定,两年内,地产公司必须给房产证,否则,按天数给予房东赔偿,但是,直到现在业主们还没有房产证,也没有任何赔偿。业主们曾组织过几次,试图讨个说法,结果都不了了之。胳膊哪扭得过大腿啊!
这话题或许有点远,但它同样涉及到百姓的尊严。在中国,业主是弱势群体,没有政府的重视或介入,地产商可以为所欲为。我们房产证的问题总是得不到解决,为什么就没有人来关注一下呢?
说这些,并不是说不体谅政府的难处,不感恩政府的努力,更不能证明我们不热爱这片土地,只是我们生存的压力太多,渴求尊严与公平太久;只是我们希望政府的工作再细一点、快一点、宽一点,因为我们希望是伟人故里真正的子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