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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当我们用杂文去鞭笞社会上那些假恶丑之人-事-物或反人民反社会之敌对势力的时候,习惯于把杂文给匕首投枪化,当我们用杂文去批评某些无耻的恶俗之事物时,我们就会想到很多理性和逻辑性的问题,当我们把批评的目标
当我们用杂文去鞭笞社会上那些假恶丑之人-事-物或反人民反社会之敌对势力的时候,习惯于把杂文给匕首投枪化,当我们用杂文去批评某些无耻的恶俗之事物时,我们就会想到很多理性和逻辑性的问题,当我们把批评的目标锁定在文学及艺术作品本身时,我们所应该遵循的批评基点又是什么呢?
应该是:言之有物,批之有据,评之有理,辩之以规,论之以矩。
言之有物,就是说被批评的文艺作品本身在客观上一定要存在一些真正的缺陷或不足之处,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立论,而绝不能建立在空穴来风的子虚乌有或凭空杜撰的基础上去歪曲事实,否则,就不是真正的文艺批评,而恰恰是“扣帽子”的小人作风。
言之有物的前提是:批评者首先需要了解被批评的文艺作品本身,不但要了解,还要尽量去了解该种文艺形式的创作特色及常用的创作手法。“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在没有深入了解具体作品之前就信口开河的批评方式,不是什么真正的文艺批评,而只能属于批评者本人之主观情绪的胡乱发泄,至于随便找个文艺作品充当发泄用的替罪羊之做法,自然也是此类文艺批评者所惯用的卑鄙手段。
所以文艺批评所最需要慎之又慎的就是批评的切入点问题,如果没有找准切入点就乱说一气,不但产生不了文艺批评的效果,相反还会被读者们耻笑批评者的浅薄无知。
批之有据,就是说文艺批评需要准确的事实论据,而不是像写小说写散文那样可以去凭空杜撰。
文艺批评不像写小说那样可以天马行空地去编造,更不像写散文那样可以全凭自己的主观情绪而随心所欲地按照自己的心情去胡乱定义很多客观事物的性质,所以我们一定要强调批之有据的批评模式。
这世间还没有出现绝对不能被批评的文艺作品,包括我自己写的任何一篇文章,都诚恳地欢迎别人来提出准确而中肯的批评建议,但我拒绝接受那些对我本人抱有恶意的批评者,尤其拒绝接受那些肆意篡改我的文意,肆意无中生有胡乱造谣的批评者:既然要批评,那就请多尊重事实论据,而绝不能通过主观想象去胡乱曲解他人的文意和论点,更不能为了随心所欲地“打棒子”而肆无忌惮地乱给别人扣帽子。
所以我还是喜欢强调“批之有据”的文艺批评方式,在没有事实证据的前提下,批评的行为本身就会严重变质:不再是文艺批评,而恰恰属于“抓辫子—扣帽子—打棒子的三段式批斗模式。
评之有理,讲究的是批评的合情合理的逻辑性和理性问题,而不是诡辩逻辑与强盗逻辑。
有了事实论据还不够,因为还要有个批评论证的过程,所以还要讲理性更要讲究逻辑性,而决不能为了通过给别人下套子以便胡乱打棒子等卑鄙目的,而去无耻地利用诡辩逻辑和强盗逻辑。
文艺批评所讲究的是理性与逻辑性的有机结合,而正是因为这点,才让文艺批评焕发出了真正的人文气韵,这才是读者们所真正需要的文艺批评,而非文化艺术界的流氓及无耻的马甲们所最喜欢期待出现的那种混乱状态。
“辩之以规,论之以矩”的意思是:文艺批评必须要遵循某些必须遵守的批评规则,比如批评文艺作品的时候,最好不要把性质完全不相同的事物主观划定为性质相同的事物进行胡乱的比喻,更不能以偏概全一杆子打翻一船人。比如要去批评某些现代诗歌及某些现代诗人的时候,最好的方式是定位出准确的目标,而不应该去笼统地胡乱概括。
韩寒批评现代诗歌以及现代诗人的时候,说出了这么一句不是人说的蠢话:“现代诗歌及现代诗人都不应该再存在下去”。
韩寒的说法,就不是真正的文艺批评,而恰恰是针对现代诗歌及现代诗人之最恶毒最无耻的诅咒:韩寒的意思,无非是打算让所有写现代诗歌的诗人们都去死,好把现代诗歌这个文化阵地给他腾出来并任他一个人去肆无忌惮地胡作非为。
文艺批评,首先需要找准切入点,而不是使尽卑鄙的手段去造谣并诬蔑他人,更不是为了“打棒子”而去刻意地“抓辫子”并“扣帽子”。
我们要坚决反对并抵制“下套子—抓辫子—扣帽子—打棒子”的恶劣批评风气,并为树立起正常的文艺批评风气而呼吁!


2009年7月15日
山野居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