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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美国俄勒冈州联邦地方法院日前裁定一名博主在博客上发表的关于一家企业的言论属于诽谤,须赔偿原告250万美元。被判诽谤罪的克丽丝特尔?考克斯运营着数个与法律相关的博客网站。不久前,她在博客上发表数篇文章,
美国俄勒冈州联邦地方法院日前裁定一名博主在博客上发表的关于一家企业的言论属于诽谤,须赔偿原告250万美元。
被判诽谤罪的克丽丝特尔?考克斯运营着数个与法律相关的博客网站。不久前,她在博客上发表数篇文章,严厉指责投资企业黑曜石金融集团及其联合创办人凯文?帕德里克,称对方在处理一起破产案时行为不检点。
今年1月,黑曜石金融集团对她提起诽谤诉讼,指控她的攻击性言论与事实不符,要求赔偿1000万美元,并引用考克斯的一篇博文作为证据。(12月12日19:20新华网)。
美国在很多人的心目中是一个言论非常自由的国家,好象是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怎么说就怎么说,想指责哪个就指责哪个,想批评谁就批评谁。不是常常有人写文章说,美国百姓连总统也敢骂,媒体是总统、国会也敢批评。就是在美国人气最旺的脱口秀节目中,总统、议员等常常成为艺人们嘲弄的主角?按说,美国的制度这么宽松,言论这么自由,那么在博客上发表文章,批评企业的不当作法也不应该有什么麻烦的。但是,这位叫做克丽丝特尔?考克斯的博主却没有那么幸运,仅仅是因为“在博客上发表数篇文章,严厉指责投资企业黑曜石金融集团及其联合创办人凯文?帕德里克,称对方在处理一起破产案时行为不检点”,就被人告上了法庭,而且被法庭认定“言论属于诽谤,须赔偿原告250万美元”。美国法院的这个判决,可能大出某些人的意料,但也给我们很深的启示!
它说明,任何人、任何言论都必须有个边界,任何言论传播都必须负责任!哪怕是在自己的私密空间,只要是牵涉到第三者,都必须对所说的事实、所批评的对象考证清楚,出言都必须慎之又慎。而不能是统计加估计、想象加编造,否则就会惹火烧身,就会被人告上法庭。
其实,认为美国言论绝对自由,是一种非常片面、非常幼稚的看法。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没有言论绝对自己的地方。是的,美国人可以拿总统开涮,可以拿议员嘲弄,可以对政府批评,可以对国会讽刺。但是,却绝对不能拿残疾人开涮,不能嘲弄普通民众,不能发表种族言论。就是在国家政策方面,只要是不符合“国家政治大局”、不符合国家大政方针、不符合国家安全的言论,也会受到相当严格的限制。记得有一篇报道说:当年克林顿有一次访华时,抵达北京的当天晚上,当时随行的国务卿奥尔布赖特就专门召集所有随行的记者开会,围绕当时中美关系和总统访问的目的定报道的基调。并强调绝不允许媒体和记者各行其是的报道!所以,在美国因为在博客上发表指责投资企业不检点的文章被认定为诽谤,丝毫也不让人奇怪。这也就是你有言论自由的权力,我有免受污蔑、诽谤的权力的反映。
博客是近几年兴起的一种网络传播载体,它以其快捷、便利、经济、直接;门槛低、限制少而深受广大网民的喜爱。任何人不论文化程度,不论水平高低、不论职业特点、不论政治倾向,都可以在上面发发自己的心情,发发家人的生活,发发各人的感慨,发发对世界的看法,发发对他人的评价,所以被人称为自媒体。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2011年6月底,我国博客和个人空间的用户规模为3.18亿人。但是,有些博主或是分不清博客与自己以前写完就锁的私秘日记的区别,或是缺乏必要的自律意识,再或是以自说自话、自娱自乐为挡箭牌,把博客当成造假期新闻、传播谣言、发泄情绪、攻击他人的载体。有的道听途说不加分析,不加核实,听见风就是雨,以讹传讹散播谣言;有的想当然地编造离奇事实,故弄玄虚,吸引眼球,哗众取宠;有的存心污蔑、诽谤他人把博客变成互相攻讦的武器;更有的在博客上发黄色文章、图片,毒害社会。种种行为不一而足。引发了许多人际纠纷,引发了许多社会矛盾!
现在,美国法院对这个博客主的判决,给了所有博客主一个警示:那就是言论自由,必须是在尊重事实、遵守法律的前提下。任何不实的言论,任何有违法律的言论,哪怕不是在公开的大众媒体上发表的,都必定会受到法律的追究!因此,我们在写博客时就必须想到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切不可信口开河、随心所欲!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国家也应该尽快地制订、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以便在管理博客时有法可依,这也是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