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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那时候,我还好年轻,年轻得可怕,年轻的我喜欢在细枝末节上纠缠不清,喜欢在大是大非上慷慨激昂,喜欢寻找一个可以在很老的时候炫耀的爱情。开始努力。一个长得不怎么样的男青年,大概碰不到一见钟情的艳遇,于是渐
那时候,我还好年轻,年轻得可怕,年轻的我喜欢在细枝末节上纠缠不清,喜欢在大是大非上慷慨激昂,喜欢寻找一个可以在很老的时候炫耀的爱情。
开始努力。
一个长得不怎么样的男青年,大概碰不到一见钟情的艳遇,于是渐渐习惯了一种冲动,我叫它们暗恋,暗恋公交车上邻座的女孩,暗恋路上匆匆擦肩而过的女孩,暗恋电视上闪亮的女孩,她们内容不一,参差不齐,却都很美丽,很耀眼。我是个杂食动物,什么样的美丽我都欣赏,都会花上一份心思去爱恋,直到又遇到了下一份冲动。
我经常想如果我是个很好看的男青年,我要怎么挥霍呢?
我会告诉她,我爱你,你可不可以不要抛下我?
因为,你是我暗恋最久的女孩,我想,可能永远我都不会忘记你了吧,可能你就是我年老时炫耀的资本的吧,可能因为你的存在,我再不会找我的下一份冲动了吧。
两年,从第一个夏天到第二个夏天,从第二个夏天到第三个夏天。
如果可能,应该还有第四个,第五个,第六个,第N个夏天。
可是,你走了。你走后,我第一次生活得如此不安,我开始虔诚地祈祷你的平安。我也不知道,我这样做,你会不会爱上我,只是简单地想,该这么做吧,这么做,应该是没错的吧。
侯朋去了很远的地方,据说,那里有很高的山,很厚的雪,很白的云,很糙的皮肤,很黑的头发,侯朋说在那里,他可以找到他自己,然后把自己关在高气压里,让自己可以很负重的活着。
李筱怡是在知道侯朋去了西藏的当天凑钱飞过去的,走得很匆忙,刚买的毛绒猪还没来得及摆在合适的位置,就开始收拾行李了。
当时的我也哭了,就像现在一样,哗哗地,一脸的鼻涕和眼泪,跟泥石流一样。
李筱怡找了四份工,每天要工作十五个小时以上,为了养活她和侯朋,她每天像匹不知疲倦的牛一样忙碌着,脸上始终带着抑不住的快乐。她喜欢在累得半死的时候可以看到侯朋,他依然是那样悠闲地靠在墙角,抱着他优雅的吉他,眼神黯淡得让人惆怅。
他始终哼不出属于他的歌曲,因为,他的灵魂已经被人埋藏在这荒凉的高原了,没有人还记得它们曾有的奢华。
一切都在我的眼里,放大。
李筱怡躺在侯朋的怀里,温柔得像一只小羊,她的身体是透明的,我可以看到她身下喝的烂醉的侯朋,他依旧忧郁,潦倒的颓废让他显得很懦弱,懦弱的男人身体上的女人却很幸福,她是他的了,他们水乳交融,只是,还差了一步。
门没关严,我站在门口,有一种咸咸的东西顺着我的脸颊流了下来,那是很流畅也很失落的美丽,它们偷偷钻进了看似牢固的水泥表面,再也找不到了。
在垃圾筒里,我看到很熟悉的字迹,那是我写给李筱怡的信,一天一封,很多白色碎片的尸体躺在肮脏中,很刺眼的对比。我弯下腰,一片片拣了起来,我看到了很多被扭曲的脸,里面乘着我的爱,我第一次算得上执着的爱,在高原反应下渐渐清晰了。
我没有去布达拉宫,我觉得那座雄壮的建筑不会愿意装载我的失望,也背负不了我残缺的哭泣,所以,我勇敢地逃避了,在天空上,我隐约看到了一个小点,我知道,那就是布达拉宫,圣洁高贵的地方,容不下我卑微爱情的地方。
后来,我回到了我生活的城市。
还是一个夏天的午后吧,天有点热,我躺在记忆里昏昏入睡,我想到我和李筱怡的第一次见面。那时候,我也是趴在院子里,她从楼上摔了下来,掉在我的身上。其实,我并没有见到天仙的悸动,可我是第一次见到那么透明的皮肤,在阳光的照射下简直会融化,我颤动了。
她是为了翻墙去找侯朋而摔下来的,侯朋正在和林老师学钢琴,李筱怡说,你知道么,侯朋的手,好修长,像一束光,明亮中有点神秘。
我看着她,她的眼里也有一束光,明亮中有点让人心碎。
“你怎么了?”
也算是一种邂逅,夏天是个成熟的季节,在泪水中想念一个人,于是,她真的来了,轻轻悄悄的走进你,问你,你怎么了?
这就是心有灵犀,就好象李筱怡当时把自己当绣球一样抛出来的时候,接住她的人,不是侯朋,而是我。
“你认识我么?我认识你么?”
她大大方方地伸出一只手,很熟悉的一只手,“我叫李达怡,你大姨。”
她是小姨,你是大姨,你们怎么都喜欢在称呼上占人便宜?我也笑了,“早听说过李筱怡有两个同胞姐妹,没想到,你们真的长得一模一样,你是最大的那个喽?”
“你的脸色不太好,我给你开一剂药,包你药到病除。你该听筱怡说过,我是什么人吧?”
我听说过这个李达怡,她总是在外面流浪,自从她被妈妈赶出了家门后,她就一直没回来,后来,在妈妈的丧礼上,她终于出现了,身边总是跟着一个很温和的男的,两个人显得很亲密,应该是她的男朋友。妈妈的丧礼一结束,他们就消失了,以后,每年妈妈的忌日,他们都会出现,甜蜜幸福也很忧伤苦闷的样子。
只是,今年的李达怡是一个人。
我看到她从花坛里掏出一把叫不出名字的野草,放在锅里煮了要给我吃,我吓得赶紧说不用了,她温柔地看着我,要的,我的发现,你不相信我么?
我不相信那张有些奸诈的脸,我看到相似的手撕碎我的信时的面无表情,然后,无所谓地丢进了垃圾筒,手轻轻一甩,很多的抛物线在空气里展现它们短暂的生命,还有我的爱。
如果,我那天没有去西藏,或者我去了没有看到那一幕,或者我看到了那一幕,我没看到李筱怡把我的信扔进垃圾筒,也许我还可以骗自己我还能和她在一起,因为她是我第一个鼓起勇气说我爱你的女孩,可是,事情发展到,我没有一点余地安慰欺骗我自己。
现在,一个一模一样的女孩站在我面前,问我,我相信她么。
我一口喝下一大碗味道很怪的青色的水,我就当是吞下了我的从前,那些美丽的,不美丽的东西,都是涩涩的,味道怪怪的,穿过我的食道进入我的胃我的心。
我仰着脖子一饮而尽的时候,我看到李达怡惆怅的微笑,灰白色的。
我努力在李达怡的身上寻找李筱怡的影子,毕竟,李达怡对我来说,更真实一些。可是,她们之间太不一样了。
李筱怡已经算闹了,可没想到李达怡还要闹,我跟着她,今天拆张家的砖,明天卸王家的瓦,后天找不到人捉弄,就找出一大堆稀奇古怪的东西要给我进行所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