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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何谓用人“潜规则”,简言之:既是官僚利用自己掌握的合法伤害权牟利形成的规矩。“潜规则”在中国由来已久,而且花样翻新。在现实环境中,出于领导人的个人魅力,或许可以在局部范围内,在一定程度上打破“潜规则”
何谓用人“潜规则”,简言之:既是官僚利用自己掌握的合法伤害权牟利形成的规矩。“潜规则”在中国由来已久,而且花样翻新。在现实环境中,出于领导人的个人魅力,或许可以在局部范围内,在一定程度上打破“潜规则”,但在整个体系内,在根本上,却是难以打破的。
 前不久,江西省委书记苏荣约见了来自全国各地的28名网友,同时通过网络与更多的网友展开了对话。在谈到官员选拔问题时,苏荣坦言,虽然尽可能按照德才兼备和“四化”的标准,但也不可否认“潜规则”的作用,不承认这一点,不是唯物主义者。不讳言潜规则才是打破潜规则的起点。我们从中确实可以看到苏荣书记打破“潜规则”的决心。
如何破解“潜规则”,在法治社会,制度是最靠得住的利器,因此,不在制度上着力,“潜规则”就没有完全破解的一天。
制度出口在哪里?“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一是“压缩合法伤害权的空间”,二是“把受害者反抗的成本降下来”。笔者认为,仅就干部选拔而言,可以简化为:其一“压缩自由选拔空间”,其二“降低举报成本”。
 “压缩自由选拔空间”,就是“通过制度来选人”。无论哪一种“潜规则”,都是见不了阳光。只有通过制度选人,让一切都充分曝晒于阳光下,才能压缩“潜规则”的生存空间。辽宁本溪曾以“双推双考”而闻名,然而,前段时间该市拟提四名团市委的干部,其中三人竟是该市领导干部的子女。静而思之,可见是因为在制度的设置及操作中,偏离了阳光的轨道。
在我们的身边也不乏这样的例子:民主测评推荐的优秀干部不一定能够提拔,领导身边的人,后台硬的人,即使不优秀甚至平庸或者违纪违规,领导想尽一切办法千方百计也会把他扶上马,组织部门明明知道提拔有失公允,但依然会遵从喑箱操作,并且会堂而堂之让其合理合规,顺利实现其政治目的。
“降低举报成本”,也就是说拓宽多种途径,鼓励体制内外对于“潜规则”的举报。出现“潜规则”不可怕,可怕的是面对“潜规则”表现出来的事不关己心态。永远不要怀疑民众的良知与正义感,只是在举报成本过高的现实下,良知与正义被暂时遮蔽了。只要拓宽举报的空间,降低举报的成本,就应该相信,有多少“潜规则”就会有多少正义的力量与之周旋。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抑止“潜规则”并发症的发生和影响。但是事实是,正不压邪,坚持正义者,往往会被穿玻璃小鞋,让你鲜血淋漓,寸步难行。
只有从上至下,完善制度,大力弘扬正气,有健全且有力的监督约束制度,才能实现阳光操作,真正减少用人“潜规则”现象的出现,我们的国家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