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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当以色列动用现代武器对加沙地带平民百姓频繁进行空袭,使中东局势正在轰隆隆的炮声中不断升级中迎来新年的到来之时;而来自中国湘南边陲郴州现年55岁的平民老汉,则通过网络等媒体向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当以色列动用现代武器对加沙地带平民百姓频繁进行空袭,使中东局势正在轰隆隆的炮声中不断升级中迎来新年的到来之时;而来自中国湘南边陲郴州现年55岁的平民老汉,则通过网络等媒体向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下达了洋洋洒洒数百字的《决斗书》,“愿以原始丛林法则,与尔等决一生死!”竟然在网上点燃了平民百姓向权贵法官公开挑战的峰火硝烟,选用“决斗”方式迎接新年的到来!
决斗在国外,已有五个多世纪的历史。曾经在巴黎塞纳河畔、圣日耳曼修道院附近的空地上,决斗者左手拿一把匕首,右手持一柄长剑,在俩人之间进行。决斗一般是见血点到为止,但若胜者一方不愿善罢甘休,败者那方就只有听天由命了。有人从传统与美学观点出发,缅怀那个“人懂得让人尊重”的显贵时代。当时就一位法学家称这种决斗是“一种十分类似于英勇事迹的犯罪行为”。
用决斗方式解决“执法不公问题”,是老百姓对目前执法不公现状流露出来的一种无赖和愤慨。因为,只有当通过法律途径都无法解决执法不公的问题时,人们只好采取以“决一生死”的决斗方式来作一个了断。彭老汉的这封《决斗书》发出后,很快在网络中引起了强烈反响。在网上我们可以看到《决斗书》原文和法官向彭老汉开出的82万巨额白条。彭还在网上发布了《我为什么要和法官决斗》的长文,详述了他的冤情和决斗的心态,是因为自己在经历近十年的申诉、控告后纠错无望的情况下,才决定选择这种和法官“决斗”的方式来“为民除害”。
究竟这是一场作秀式的炒作?还是试图通过舆论工具来达到引起上层高度关注的目的。人们对此看法褒贬不一。中国民事诉讼法学专家及教授认定,法院至少在内部股权转让一案中的执行过程中有明显违法之处,从执行对象到执行程序到执行方法均有重大过错,损害了彭的合法利益,应该予以纠正。但也有人对彭的这种“举止”有不同看法,认为:“中国是否需要设立藐视法庭罪来防范这种恶作剧”。但依笔者从事多年财务工作之见来评判:法官向彭老汉开出的82万巨额现金白条,拒不归还又不说明去向,显然,这是违法国家财经纪律的。
据了解,彭老汉要与法院院长等人进行“决斗”的大致起因是:十多年之前,彭和黄某等三方投资设立一家水泥公司,后因内部股权转让问题发生纠纷,在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都十分清楚的情况下,由于黄某系原郴州纪委书记曾锦春(因受贿罪被宣判为死刑)的干儿子,法院在曾的干预下枉法裁判,侵害了彭的合法利益,并在执行过程中违法执行,混淆股东财产和公司财产的区别,将彭所投资的公司财产当作其个人财产执行,同时,执行法官还以执行的名义,长年打白条占用彭的82万执行款而拒不归还或说明去向。
网上还登出了郴州市委书记在《决斗书》上的批示“但可以肯定彭北京有冤屈”。而法院李院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彭北京一案是依法判决,依法执行,本人在期间并无过错,法院会通过有关途径来澄清一些事情。对于郴州市委书记的批示,李院长表示,法院已经向郴州市委书记和湖南省相关部门做出汇报,“孰是孰非会有个澄清”。
对于这位李院长笔者有几分了解,我那篇《在破产企业打工的日子》中曾提起过他:“这位院长今年已过半百,在政法部门工作已有多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级法官,曾任县检察长;县委组织部长;县委书记等职,具有着丰富的工作经验,在司法战线上享有一定的知名度,他所著《法律逻辑学》、《司法公正的绝对性与相对性》、《血缘》、《老百姓怎样打官司》等专著。特别是《老百姓怎样打官司》这本书,是专门告诉老百姓基本法律常识;如何维护自己权益;如何写“状纸”的书,因此深受到老百姓的欢迎。为此,他不仅名声在外,而且还还获得了一笔稿酬”。也许,彭老汉没有看过那本《老百姓怎样打官司》的书,否则也不会选择用长矛匕首之类的原始方式来与之进行“决斗”。
尽管那位法院院长声称前述案件“没有问题”,但这样的说法显然过于苍白无力,因为他没有对彭老汉的质疑和控诉提出明确的有针对性的解释,而彭所控诉法官开具的几十万的现金白条,相反却让人们对法院在执法过程中的公正性产生了质疑。而曾锦春和当事人黄某在法庭上已经承认,为了干预此案,黄向曾锦春送过200万元的巨额贿赂。既然存在巨额贿赂的罪行,谁又能相信法院在这个案件上的司法是公正的呢?如果,当执法部门走到成为公民欲与之决斗的对象这步田地时;如果,当公民手持匕首将人民法官视为敌人欲与之决斗时。我们不禁要问:谁还能相信法?
我们暂且无法评论这场“决斗”的闹剧将如何进行下去,最后的结局如何。但至少我们看到了一个平民百姓敢于向“司法权贵”宣战而令人生畏的勇气;看到了网络作为一种新型的舆论监督工具所产生的无比威力。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军队、政府机关、人大代表以及政协委员等“国家强势部门”与“特殊主体”成为“执行难”的重点对象。这起“老汉向法官下决斗书”的事件表明,在“手无寸权”的平民百姓面前,这些“司法权贵”不正是所谓“国家强势部门”、“特殊主体”的翻版?
应该肯定,通过三十年来的改革开放,我国在法制建设方面,正在朝着一个不断健全、不断完善的法治社会道路上迈进。然而,我们也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在这条通往法治社会的道路上,我们还需要经历坎坷路途和付出沉重代价。不过,应该高兴看到的是,今天中国大多数的老百姓已经开始在学法、懂法、知法、守法,并且能借助于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因此,我们应该相信,在这场平民与法官的“决斗”中,成千上万的网民都会成为这场决斗场上的观众。人们将拭目以待:“决斗”的结局是否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