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傻傻
夜深难眠,本来睡了,又忽然惊醒,脑袋中闪亮的出现一个词语“傻傻”,想来是傻傻在世间的幽灵或存在的相思勾引动我,如同天意一样,要我写点什么。活着,总有些事情是很无奈的,这往往并无妨于事情的开始运行,如果
夜深难眠,本来睡了,又忽然惊醒,脑袋中闪亮的出现一个词语“傻傻”,想来是傻傻在世间的幽灵或存在的相思勾引动我,如同天意一样,要我写点什么。活着,总有些事情是很无奈的,这往往并无妨于事情的开始运行,如果一切仅仅是看中事情的结果的,那生活往往成了一场自我扼杀的苦行。众多的美妙之处,往往是潜行在记忆里的,如同早就有过了,只是等待那些事情唤醒他,如鲜花等待春风。
对门春凤姐家有一条狗,叫“花妮儿”,春凤姐兄妹众多,都是很有成就的人,比如其中就有中国某大银行的上海分行的行长,因为我上海有些朋友,所以这个还算是记住了。还知道她的父亲原来是一个军队的师长,其他春凤姐的兄弟们做什么我都大多忘记了,总之都在各个行业发展得很好。她在这个县城定居可能是因为爱情,制度的开明,社会的进步,物质的流通方便了,使她在这个县城的生活并不比在任何一个城市差,她有辆丰田轿车,我结婚的时候还用过,她这个车最大的用处是每天去接送她的女儿上学放学,她女儿上学放学的地方离她住的地方不足五百米。
我并不是想详细地介绍一下春凤姐的家史,实话说来,我也并不了解,我虽然叫她叫姐,她其实比我要大十岁左右,我的父母比她大十岁左右,她先叫我的母亲叫“姨”,我自然叫她叫姐,人的辈份和称呼的复杂性,到了现在我都不是很理解的,按照我的理解,她叫我母亲叫姐,我叫她叫姐。想起这个问题,记得小时候我在故乡,家族辈分很高的,大多同年龄大小的孩子都应该叫我叫叔叔,家族辈分高证明家族以前某个时期人烟不是很鼎盛。后来等我年纪大了,回到故乡,一律都按照看起来大小的样子兄弟姐妹称呼了。觉得这样简单些。讲了春凤姐一些事情其实是想说,“花妮儿”可能是一条大有来头的狗。
花妮儿看起来不高,到成年人的膝盖以下,黄色毛发中混杂红色,毛发缎子一样闪亮,一点儿都不杂乱。这种狗是这几个胡同里最好的狗,胡同最南边那个县长家的狗和花妮儿比起来简直就是一杂毛。那狗看起来都一副低三下四的样子,而花妮儿一直是安静的,高傲的。这条狗可能是春凤姐的某个亲人在某个时候给她的。不像是国产的狗,这并不是说这条狗懂英语之类的,而是说那种气质很类似于英国的绅士。
有时候我出去院门,花妮儿往往蹲在春凤姐家的门前,这里的房子建造的早,都有一种应付的姿态,胡同两边的距离不过是三五米,我就坐在门檐上叫她,我说:“花妮,花妮,过来让爸爸看看。”她就会淑女一样走过来,有时候快乐些,有时候步子也很沉重。她过来我就摸摸她的耳朵,狗这种动物,你如果能摸到她的耳朵,她们就会信任你。我叫过来她,摸摸她,她就会觉得我很关心她,然后我问她些事情,有时候她很真诚地看着我,有时候也害羞一样低下头。那个时候她已经怀孕了,我怀疑后面胡同里那条杂种狗是她的爱人,那条狗常常来看望她,看起来还怀着一种很内疚的心情。就如一位粗人因为地利的原因得到了一位公主。我记得那天阳光很好,阳光不好的时候我是不大喜欢出去坐在门槛那里的,我把花妮儿叫过来,她就蹲在我的身边,我给她说,:“等你生了孩子给我一个好不好。”她没有回答,然后在我手背上舔了舔,我估计她是答应了。
花妮那次生了五条小狗,那个时候春凤姐恰好全家出外旅游,就托我们照顾那些小狗,母亲总是骄傲的,连花妮也是,我常常去逗那些小狗玩,说实话,我这个人从心里面是很讨厌孩子的,不过挺喜欢小狗的,那个时候我就选中了一个小狗,一身黑色,前爪上有点白色的毛。后来我拿走了两个,因为表姐还托我们给她一个小狗。
我拿走小狗的时候花妮儿的眼神很复杂,她就那么一直看着我。仿佛在托付什么,狗一般不让别人动自己的孩子的,尤其是她们在的时候。我是当着花妮的面带走她的孩子的,我不想她不知道,隐瞒和欺骗是最不可原谅的,我给她说:“我会好好对她们的,离得近的很,就在对门。”然后花妮跟着我跨过那三五米的胡同来到我家,就蹲在那里看我和她的孩子们玩,然后我领她看看已经搭建好的狗的家。给她解释了许久搭建的狗的家的宽敞和舒适,还领她院子里各处转转。她好像放心了些。我把她的孩子抱在腿上,她就趴在我腿上看着她们。
开始我觉得那个黑毛白爪的小狗是个女的,家里人都觉得是个男的。所以我跟随了家里人的意见,给她起名字叫“凯撒”,因为当时我对罗马的这段历史很感兴趣,对那段历史到底是文明的一次扩展发展,还是一种文明消亡的象征正反复揣摩。小名字就叫“傻傻”。给另一条小狗,起名叫“蒙娜丽莎”,都算是“撒”字辈的。当天,蒙娜丽莎叫唤的很欢快,而且饭量很好,凯撒却不声不响的,和任何游戏都不配合,也不大吃饭。爷爷就觉得凯撒会不大好养活。建议不如把凯撒给表姐家。那天傍晚,表姐的儿子女儿,我外甥外甥女也来看了,也喜欢那个黑毛白爪的。决定要那个。我妈妈让他们明天来拿。当天我也决定放弃凯撒,把蒙娜丽莎留下来,原因也是出于爷爷说的,怕凯撒养不活。我把这个意思也给我妈妈说了。
第二天等我起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表姐已经拿走了小狗,我一看,留下来的还是凯撒,我怀疑我妈妈也喜欢这只黑毛白爪的狗,看来一切仿佛都是天意,注定凯撒要留下来。开始的时候我还害怕蒙娜丽莎在表姐家里受罪,我妈妈说不会的。表姐家摆摊卖吃的东西的,有的是好吃的。而对于狗来说,他们的要求如此简单,而他们的忠诚却如此伟大。
后来大约两个月后,我听说,蒙娜丽莎就死掉了。至今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小外甥和外甥女也很难过。
傻傻一直到很大了都不叫唤。我和家里人都怀疑她是不会叫唤的,直到有一天夜里,她忽然叫唤了起来,狗和人是一样的,声音也有好听不好听之分,我家傻傻身材虽然还没有她母亲大,声音绝对是高音,而且委婉动听,我们一家人高兴的,就像听见婴儿第一声啼哭一样半夜出去看。本来我先出去了,后来爸爸妈妈也出来了。爸爸说:“会叫阿她”。仿佛是发现了什么奇迹一样。我也高兴的一直抚摸傻傻。第二天天明我们才发现院子里有块石头,大约巴掌大小,应该是小偷之类的在路上投到院子里的,类似于投石问路之类的。我家傻傻不是不会叫唤,是不到关键的时候不叫唤。
等到傻傻长成,原来的黑色毛发竟然全部褪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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