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终于还是等不到我来
作者:薪苏时间:2024-12-11 19:18:29热度:0
导读:翻越了中国的大半个版图,万水千山,只为亲口对你道一声,再见。亲口对年少勇敢的自己道一声,再见。——题记刚下火车,我本是无限疲惫的,但一睁眼,看见长春二个大字屹立在大楼的顶端时,太阳高照,恍如隔世,头有
翻越了中国的大半个版图,万水千山,只为亲口对你道一声,再见。亲口对年少勇敢的自己道一声,再见。
——题记
刚下火车,我本是无限疲惫的,但一睁眼,看见长春二个大字屹立在大楼的顶端时,太阳高照,恍如隔世,头有些晕。但这些完全掩盖不了我内心的满满激动。仿佛呓语般,我轻轻对着天空说了声:“我亲爱的男子,我回来了,你可安好?”
其实我是偷偷来的,甚至隐瞒了爸妈。因为高考结束,我再无羁绊。因为我曾经答应过一个人,我会回来。
我悄悄地抵达了这座城市,只告诉了我曾经的一位好友,因为我需要借用他的住处,死皮赖脸的待上一段时间。
当朋友左手托着我的行李,右手还挂着我走在笔直的羊肠小道时,风轻轻吹过,小道两旁像军人站姿般的两排不知名的树的树梢上类似于棉絮的东西就洋洋洒洒起来,瞬时笼罩了整片天空。我被眼前这光景惊了。后来我才知道,这是长春正夏特有的风景,它有个好听的名字叫做“六月雪”。也正是这时候,我突然想起了万宝宝来。这是我对他惯用的昵称——万宝宝。与他的人生有所际遇,仔细想来,还得多亏了零八年那场几乎流尽了我所有眼泪的地震。天知道,我在那之前是从来不哭的,就算被年纪大的孩子揍。我还曾一度怀疑过自己的泪腺是不是在妈妈的肚子里就忘了生长?事实证明的却时这样的,因为在那之后,它就疯狂生长起来,而我似乎就开始变得有点爱哭起来。
那年正值我中考,父母在我考后的第二天,就迫不及待的托人买了远离的车票。那时我最深的感慨还是可怜天下父母心!至此,我由四川辗转到长春暂时安定下来。后来因为是川籍孩(虽然不是重灾区)的原因很容易的进了长春的一所高中,继续我那碌碌无为的学业。也就是在这所高中,遇见了我生命中不可承受之重的这个人。
那时候,每天下午放学,我都很喜欢安静的站在教学楼四楼近乎落地窗的透明大窗前,看看天空或是看看操场上那些富有生命力的人儿。就是在这样循环往复的过程中目遇了穿着背心、牛仔裤和运动鞋在操场上以一颗篮球为中心挥汗如雨的万宝宝。因为相隔甚远自然不会有什么刹那间的四目相对,更别提什么火花了。那时我注意的是,在学校穿背心是不被允许的!在万宝宝站在三分线上跳射的那一刻,我决定喜欢他。
在那之后,有关于他的言论,越来越多的传入道我的耳朵里。正巧,那时学校的高一和高三的教室在同一楼层——四楼。所以,我总能在想看看他的时候,看看他。当然那时近近地看,有时候以一种像女流氓的姿态。后来朋友都说,那哪里是像女流氓,简直就是纯正的女流氓!纯粹一副鬼子进村看见良家妇女的恐怖模样。后来我才想到,难怪他多次甚至看见我就脸红的转过头假装和同学讨论问题。也就是在那时候,我就笑了,笑的无比爽朗。
因为年轻真好,喜欢一个人,毫不掩饰,即使我一个字未说,喜欢他,已是人尽皆知的事情。只是就算是在后来也让我觉得遗憾的是,万宝宝他从来没有站在我的面前,看着我的眼睛对我说:“邱茵恋,我喜欢你。”或是“邱茵恋,我喜欢过你。”
在我思想斗争良久,终于战胜了自己之后的一个夜晚。万宝宝依然在操场上打球的时候,我高兴地踏着步子踩上操场。在众目睽睽之下,拉着他的衣袖将他带离到三分线之外的地方。当时我还是有所感谢的,因为他没有甩开我的手嘛,或者还附赠一句“同学,我不认识你。”不然我这花季少女的脸往哪儿搁呀?!拉开他的原因在众多原因中最主要的一个是,我怕一场浪漫的告白会因为篮球砸晕我的脑袋而收场。我看着万宝宝的眼睛,笑盈盈地说:“我喜欢你,你就做我男朋友吧。”天知道,我多想像小水一样再多加朵玫瑰,对着像阿亮一样的万宝宝表白的。让他不好意思拒绝,可是天杀的,就是没有。那学校地处城郊,连朵野花都难找!
那时的我,在人看来,是真的疯狂的。因为或多或少我自己也有这样认为过。因为年轻的我,想法甚是偏激,总认为人生那么短,所以我要做的事情一定要做。我需要给自己一个有故事的人生,等老了以后才有回味的东西。那里面可以有遗憾或是其它什么,但是绝对没有‘后悔’这个字眼。天知道,万宝宝当时在想些什么,或是直接晕了。一定也在想没见过这么强悍的女生!我还一直看着万宝宝,他低着头踌躇良久,像是在思索着什么。然而他接下来的一句话直接将我劈晕了。他说:“对不起,我有女朋友了,我先走了。”万宝宝匆匆转身人有些站不稳,还故作镇定地向教学楼走去。那样的逞强不免让有有些发笑。可是我这么笑的出来!我被拒绝了!我的处女告白就这样被硬生生的拒绝了!!我饱受了那么多女生敌视的目光那么久,甚至连上厕所都不放过我。难道我接下来还要接受那无数的鄙视和嘲笑吗?!我的天。真想直接倒在那里来个一倒不起。可不幸的是,我只是愣在了那里,并且还考虑了另一个问题,万宝宝他怎么会用这么蹩脚的理由骗我!因为人尽皆知的另外一件事就是,他根本就没有女朋友!那时多少人像我一样盯着他,只是没那么勇敢罢了。因为他的确是一个好人。他的本质,远比他那副不羁的外表来的善良的太多。况且大眼睛谁不喜欢?!带酒窝的大眼睛谁不喜欢?!在经历青涩初恋之后再没交过女朋友的痴情种带酒窝的大眼睛谁不喜欢?!好吧。至少我喜欢。不然从不追星的我,现在也不会那么喜欢一个叫做迟帅的人。因为他有大眼睛,他有酒窝,他甚至有成熟男人的魅力。我喜欢的人,从来都是一个样子,就是这样,仅此而已。所以现在换成了我每个月跟他画肖像,然后上传到只关注了他一人的微博上,好在我为他画的第二张之后他也同时关注我了。并且总是带着赞叹说,画的真棒。我能怎么样呢,当然是眼冒金星有些飘飘然咯。朋友说,我这分明就是移情作用在作祟。可是那又怎样呢,我并不是对未来丧失了信心,只是最美好的东西过去了,所以我连设计良久的婚纱稿子都打算送给迟先生未来的新娘。我也不过是想重新开始新的人生。
言归正传,其实看得出,我的脸是以城墙计算厚度的。所以当然不会放弃。我怎么可以接受自己还未开恋就失恋了呢。我才不允许黑暗的小云朵天天挂在我的头顶又霹雷又闪电还外带阴雨绵绵的。只是最后令我惊诧的是,没想到居然以一封老式的情书,感动了万宝宝那个慢热的小孩。既然都说了是慢热,所以当然才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