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日记

七天日记

鸿逸小说2025-02-06 02:35:48
“这样的雨天,适合分手。”发完最后一条短信,最后看了一眼时间:2005年8月25日,11:01,星期四。关机。任水冲了半个小时后,我告诉自己,上床,睡觉。辗转反侧,是谁按了回放键,又是谁在倒带,那么残
“这样的雨天,适合分手。”发完最后一条短信,最后看了一眼时间:2005年8月25日,11:01,星期四。
关机。任水冲了半个小时后,我告诉自己,上床,睡觉。辗转反侧,是谁按了回放键,又是谁在倒带,那么残忍,眼前又出现了那组画面,又响起了那场对白,这恰恰是我苦苦哀求天爷彻底格式化的。暗夜,被雨割得支离破碎,行李箱与柏油路的磨擦声要撕破我的耳膜。有人说,心痛的时候,眼泪会变成硫酸,如果流下,就会毁容。我不要毁容,眼泪需要稀释!我像只驼鸟,一头扎进了水里。原来水可以隔音,烦闹的噪音,像且行且远的飞机,渐渐消失。一切都渐渐安静了,世界渐渐渐渐安静了,都静了。微睁双眼,左臂传出一阵巨痛,头痛欲炸,隐约听见一个声音:“你不是鱼!”再睁开眼,浴室的落地镜里躺着一个人,不是,是一具僵尸,不,是鬼魂。我盯着她看,她也盯着我看,我眨眼,她也眨眼,我举起右手,她也举起右手。这一动,左臂一阵一阵地抽痛。我伸出手,抚摸着她,突然一阵呵笑,又是一阵狂笑,“我告诉你,你不是鱼!”忽地,反胃,犯恶,却只吐出了几口苦水。我坐了起来,倚墙,深呼吸,过了一会儿,我打开煤汽,冲了个热水澡,给红肿的左臂涂上药,打开手机,此刻,北京时间:2005年8月26日,19:20,星期五。
我给美发师EVEN打了电话,晚八点正,EVEN在发廊门口给了我最甜美的笑脸。“EVEN,我失恋了,等下我会去酒吧。”“喔,宝贝,让发色摆脱沉重,摆脱枯燥,在心情的废墟上种朵花,你觉得怎么样?”“好极了!”说完,我闭上了眼……
酒吧,孤单酒吧,低沉的金属乐撞击着一屋的颓废,霓闪的色灯,喧嚣的叫喊,声浪一层叠一层,像秋日里的落叶,最低层还没来得及腐烂,上一层已经开始变味,这一切就像养料,滋养的是每一个灵魂里的孤单寄生虫。我选了吧台拐弯处的一把高脚椅,要了一杯七色彩虹。七种酒,七种颜色,顺着杯壁如滚珠般滑落,一层一层,在小小的玻璃杯里微溶而相排斥,调酒师用打火机轻点了杯口,兰色的火焰便在那小小的杯面舞台卖弄起妖艳的身姿。我趴在吧台上,看到走神。“女孩子不适合喝这么烈的酒,来杯冰冻的波斯葡萄酒吧。”我侧过头,看了一眼旁边这位穿着休闲的男子,看了一眼他手中的高脚杯,又将目光停在舞动的火焰上。不知过了多久,等我回过神来时,火焰早已灭了,我恍惚记忆里有人请我喝酒。刚一转头,一张速描呈现在眼前,里头一位短发女子,出神地看着眼前一杯燃着火焰的酒,眼神是那么哀默那么空洞。我将目光移向旁边这位拿画的男子,他的笑容好亲切好灿烂,一种熟悉感把我推向回忆,是的,他的笑也是这样的,我又想起了他。突然,我的嘴唇被什么东西贴着,柔软而温热,我一惊,本能地甩出左手,重重地煽过那男子的左脸,末指,那项链!啊!一道口子,鲜红的液体马上渗出,滑落。我看着他,眼泪禁不住,溢了出来。他抓起我的左手,看了个究竟,又一下子把我拉过去搂在怀里,让我的脸埋在他的朐口,拍拍我的后背,抚摸着我的头,温柔地说:“没事的,一切都会过去的。不要这么悲痛,好么?”刹时,我的眼泪,决了堤,痛哭失声……这一晚,我喝了好多酒,反复吐了好多次;这一晚,好像有人扶我上了车,好像有人抱我上了床,好像有人帮我脱了鞋换了衣服,好像有人喂我喝水,好像有人帮我擦了脸,又好像有人把我搂得好紧好紧。
醒来,第一件事,找出手机——北京时间,2005年8月27日,10:11,星期六。
我开始打量四周,空荡的大屋子里就我一人,我的身上是一件淡蓝的吊带睡衣,床头柜上整齐地放着我的衣服,干净且散发出淡淡的熏衣草香。早餐车上有一杯牛奶,一杯咖啡,一块缇拉米苏,一块三明治,一只鸡蛋,一碗皮蛋瘦肉粥,一份果冻,一份水果沙拉,外加一张字条。字条上写着:“丫头,这是我的电话,希望你随时找我。”我把字条揉成团丢进了垃圾桶,洗涮完毕后,把牛奶加入咖啡里,一饮而尽,离开了酒店。
散乱不堪的天,有种不谐调感,云阻挡的,是阳光还是黑暗,只有云知道。热气,让夏天浓稠起来,往事一幕幕,像电影片段,粉饰了、剪辑了真实。路上行人,一张张陌生而现实的脸,不自然地,多了一份空白。
我转了趟车,坐上绿顶小巴,依然是倒数第二排的单座。“公共汽车总站到了,也就到家了;这里是你的一个终点站,也是我们的一个始发站;虽然新的里程仍然颠簸,同样风景别致。”他的言语,是那么清晰,我记得他的真,他的诚,他的柔。到了总站,下车,换另一辆即将驶出的414,就这样,上车,下车,再上车,再上车,我忘了我坐了多少个来回。同一段路程,每次风景却都不一样。我也忘了,MP3什么时候已经倦极到休息。同样忘了,天啥时黑的,路灯啥时亮的,直到司机大哥告诉我,今天我坐了他三趟车了,问我家在哪,要送我回去。我笑笑,说了声谢谢,下了车。抬头看天,竟然划过一颗流星,笑笑:“如果流星也开飞机,那条银河里该有多少空难啊?”打开手机,显示着:北京时间2005年8月28日,0:12,星期日。
手机的闹钟叫醒我时,是北京时间2005年8月28日,05:00,星期日。
穿上球衣球鞋,抱起篮球,一路小跑到不远处的水泥球场。久违了清晨五点半的空气味儿,久违了清晨五点半球场的篮球声,违了渐升渐高,渐高渐热的朝阳。投篮,抢板,补篮,快速推进,三步上篮,变向运球,转身急停,跳投,长传,冲刺跑接球,上篮,变速推进,起手,三分……两个全场折回,汗已浃背。一个人打球总是比较郁闷,投到手软,三不沾也就多了,捡球,挺烦的。
路上的行为慢慢多了,偶有了几个临时的驻足者,却陌生得无视存在。累了,我坐在罚球线上,背对篮筐,拍着球,忽地走神,眼前的一张张照片,全是他,他的投篮,运球,叫喊,都是那样的熟悉。眼泪滑落的时候,脸颊隐隐地阵阵刺痛。原来三个小时的暴晒,皮肤已经开始红得发黑,黑得发疼,不羁与放纵,从某个时候开始,已经被封在生活的酱缸里,偶尔飘出点味,也只是为平淡做点缀。回家,冲凉,睡觉。
再次醒来,是18:04。
屋子太白了太空了,空荡得装得下所有他的味道他的记忆,这让我心慌害怕,于是整装,上街。
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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