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的歌
作者:马犹时间:2024-11-17 18:11:23热度:0
导读:我和桑莫分手的时候,刚好是冰雪消融的初春,2007年的2月15日。情人节的第二天,一个空气中还散发着玫瑰花的香气和巧克力的甜蜜季节。记得那天的阳光特别的温暖,金黄金黄的像细纱密密的织满了我们租的小屋,
我和桑莫分手的时候,刚好是冰雪消融的初春,2007年的2月15日。情人节的第二天,一个空气中还散发着玫瑰花的香气和巧克力的甜蜜季节。
记得那天的阳光特别的温暖,金黄金黄的像细纱密密的织满了我们租的小屋,房间里的一切都被镀上了一层淡淡的金黄的颜色,柔软而又祥和。我安静的收拾自己的东西,一样一样小心翼翼的收进自己的箱子里,甚至连牙刷毛巾之类的小件东西也整整齐齐的收好,到最后,仍只有浅浅的两个皮箱。心里不由的苦笑了一下,也许从一开始,我就注定只是这个房子的过客吧!住了好几年,最后才发现属于自己的真的很少很少……桑莫站在窗台边看着我,修长的身影影显的特别孤单。我突然觉得眼眶有点涩涩的潮湿。于是转过脸去不看他。
“这个花瓶就留在这儿了吧!”我拿起这个房间里最后一件属于我自己的东西,仔细的来看了一眼,终于又放回原处,淡淡的说。其实本来也是为他买的,为他的一句话,可是他也许早就忘记了吧!
“哦。”桑莫背对着我说,声音平静而沙哑。我看不见他的表情,也听不出他的心情。
“那么,再见了。桑莫。”我提着自己的东西,把房间钥匙放在餐桌的一角上。面对桑莫忧伤的眼神轻轻的笑笑。就像我从来不曾爱过他。
我坚持不让桑莫送我,提着自己的两大箱行李朝着楼下的站台走去。我不敢回头,害怕自己忍不住,忍不住回去拥抱他,眷恋他温暖的胸膛。
公交车开动的那一刻,我抬头看看我曾经住了两年的小屋,斑驳的外墙面,敞开的百叶窗,和窗前那个抱着花瓶落泪的孤单身影。
再见了,我的初恋。初春的眼光穿过公交车透明的玻璃窗,深深的刺了一下我的眼睛。于是眼泪终于还是喷薄而出,顺着我的脸颊,一滴一滴滴在手背上,折射出七彩的颜色……
我知道桑莫迟早要离开我的,就像我知道太阳升起就一定会落下一样。
2004年,大二的时候,我爱上了桑莫。就像童话故事中的灰姑娘爱上了王子。那时候的桑莫已经大四并被保送为本校研究生,他是校学生会主席,又打的一手漂亮的篮球,还在校刊上发表过多篇文章,更是出版过一本散文集的青年才子,而我,只不过是校园电台里的10个女主播之中最不起眼的一员。我喜欢在每个暖暖的午后读自己很喜欢的文字,任凭轻柔、忧伤的背景音乐在播音室小小的空间里肆意的蔓延。我想我是个安静且内敛的女生,我没有很多的朋友,也不喜欢参加各种各样的活动,大多数空闲的时候,我喜欢一个人坐在校园的某个不起眼的角落,静静的看我的莎士比亚、舒婷、泰戈尔或者躺在柔软的草地上一片一片又一片的数着天上飘过的棉花糖般的云朵。我想如果不是桑莫,或许我的大学生活会一直这样孤单的下去。
我记得那应该也是个秋天的午后,天很蓝,淡淡的风轻轻的拂过脸颊,空气中有很浓郁的桂花的香气。我抱着一叠准备好的稿件急匆匆的往校电台赶去。穿过校体育场的时候,意外看见了正预备翻过篮球场外的铁栅栏而出来捡球的桑莫。见我好奇的盯着他,桑莫没有从铁栅栏上跳下来,只是坐在上面微笑着和我打起招呼说:“《一点空间》的主持人楚晨是吧?你的节目不错,声音很好听。只是为什么你总喜欢那些伤感的文字和音乐呢?换点热情欢快的试试看吧!肯定也不错。”见我茫然的看着他,他冲我嘿嘿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不过习惯听抒情版的《一点空间》,换成了摇滚版的,估计我比大多数人更不适应呢!对了,如果不介意,可以帮我捡个球吗?”
我想我应该就是在那时被他的笑容迷惑了,不然为什么人已经坐在了电台的直播间里,脑子里却总是他的笑脸呢!我记得那期的节目做的特别的糟糕,很多准备好的材料都没有用上。我甚至不知道自己一个小时半的节目都说了些什么,茫然的走出直播室,发现外面的阳光特别的温暖。桑莫站在直播室楼下朝我狡黠的微笑:“楚晨小姐,为了感谢你替我捡球,能不能赏个脸让我请你吃晚饭啊?”。那刻的阳光满满的照在桑莫棱角分明的脸上,英俊且张扬。点头的一霎那我似乎看见心里面有了小小的幸福。
顺理成章的,后来我们便恋爱了。像所有恋爱中的男女一样,我们一起去食堂吃饭,一起去逛步行街,一起去图书馆看书。和别人不一样的是,我们没有太多的海誓山盟,没有浪漫的花前月下,我坚持不陪他参加各种各样的同学聚会,也不过多的问他以前的事情。因为我知道如果他不想说,我勉强他说出来也没有多大的意思。同样的,我也不喜欢把他拉进我狭小的生活圈,更不喜欢向他诉说自己的喜怒哀乐。韩恩总说我的爱情太过于平平淡淡,就像学校食堂里,每天给学生们提供的免费汤,只比白开水多了点咸味吧!她说这样平平淡淡的爱情容易老去也容易失去或许我的爱情也只是桑莫那样免费汤般的一个习惯吧!对了,韩恩是我在大学校园里为数不对的好友中最贴心的一个。
05年桑莫研一的时候,他在校外租了房子。我们开始了同居。所有认识我的同学都认为我是个保守的女孩子,因为在认识桑莫以前,我从不多跟别的男生说话、接触。尽管同居在80后的大学生中已经泛滥。但是,当知道我和桑莫同居后,他们有好长一段时间都用别样的眼光看我,恩说就像旁观者在惋惜可怜的小白兔最终心甘情愿的躺在了大灰狼的口中。我想我的思想应该不是很保守或者很开放的那两种,介于中间吧!我能记得第一次欢爱后,看着白色的床单上点点的落红,桑莫激动的表情,他深情的拥着我,亲吻我,他的吻热情而霸道,像是要把我整个人吞噬了一般。
也就在那晚,激情后的桑莫,点燃了一根烟,敞开了心扉,和我慢慢的说起他以前的故事。
桑莫的初恋在2000年,那年他大一,那个女孩是他们班的学习委员,叫丹。听说是高干子女。高高的个子,白皙的皮肤,不是特别的漂亮,但是很活泼很有气质。用桑莫的话说追求她的男生从可以围着天安门广场站一圈。他们是老乡,所谓的“近水楼台先得月”大概指的就是他这种吧!那个女孩爱上了他。于是他们开始了轰轰烈烈的恋爱。他们成了学校里的模范情侣,标准版的郎才女貌。
可是好景不长,他们开始争吵。刚开始是一个月争吵个一两次,后来是一个星期,问题似乎越来越多。女孩总认为桑莫太过于大男人主义,太武断太清高。桑莫认为她以为自己是高干子女就爱摆谱,太娇气太任性。女孩一气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