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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初中三年级我转学来到了一座新的城市,带着惶恐和不安走进了三年级一班。第一次离开家离开父母,第一次加入一个新的集体,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做,我的新生活给我太大的压力。我浓重的地方口音使我羞于开口,我选择沉默
初中三年级我转学来到了一座新的城市,带着惶恐和不安走进了三年级一班。第一次离开家离开父母,第一次加入一个新的集体,我不知道我该怎么做,我的新生活给我太大的压力。我浓重的地方口音使我羞于开口,我选择沉默。我希望自己是最不被关注的对象,这样我会更自在些,我只想努力的学习,书是我最安全的逃避地。
因为转学手续我误了一个多月的课程,这让我很不安,到新学校的第一天我就投入了学习,不敢也不愿有半点的喘息。父亲说我直接去了教室都不曾回头看他一眼,天知道我为什么没看,我压根就不敢看,我迫不及待的想逃。一天的课程下来我又要面对新的世界了,我已经不能回家,我要去食堂打饭,竟管我并不觉得饿,我已经没有权利等饿的时候再吃了。食堂那么多人,我被挤进挤出了好几次,好不容易打到饭了,才觉得自己真的饿了。两个馒头一分炖豆腐,在家我是比较喜欢吃豆腐的,我轻轻的感到了一丝满足。然而,我错了,食堂的大锅饭不是家里的味,而且在我勉强进食的时候发现了一只苍蝇,刚刚咽下的食物在胃里只做了片刻的停留就全部倾倒了出来,全食堂的人都在看我,我的脸烧的像火焰山一样,匆匆逃出了食堂。我没有回宿舍,宿舍里的其他十二个人都是陌生人,我不知道该怎么和他们说话。径直走回了教室,那有我的课本,在这个学校我最熟悉的东西。
教室没有人,大家都去吃饭了,整个教室都是我的了,我感到了无比的畅快。随便的翻了几本书,什么都不曾记住,只是在享受这片静吧。肚子咕咕的叫了,好想念母亲做的玉米粥啊……一个纸袋被放到我的书上,猛的抬起头,一个男生站在我面前,“你好,新同学。”
我恨自己想玉米粥想得太入神了居然没注意他进来,我呆呆的傻样一定被他看到了,指不定回去怎么笑我,说我呢。纸袋里飘出香气,我的胃又开始活动了,我的眼睛也盯到了那纸袋,“吃吧,给你的。”他微笑着说,这时我的眼睛和他的眼睛碰到了一起,他的眼睛好漂亮,大大的亮亮的,还有我羡慕的双眼皮,我就没有,可能是我的眼神太痴呆了吧,他有些不好意思了,悄悄走回了座位。我仍然没有说话,我不知道说什么,拒绝吗?可我太饿了,那香味实在迷人,不,迷胃。接受,该说谢谢吗,怎么说,我的方言会再一次被他笑话吗?索性我什么都不说,我毫不客气的拆开纸袋,里面是两块烧饼,哈哈,我就爱吃这个,就是太贵了,母亲很不舍得给我买的,我三下五除二就把它们干掉了。回过头偷偷看他,他匆忙拿起书,嗨,或许他没有看到我的吃相,他在看书呢,我这样自我安慰着,觉得挺心安理得的。
后来,我已经适应了住校生活,即便是在饭菜里再看到苍蝇我也不会呕吐了。宿舍的同学也渐渐熟识了,她们虽然偶尔笑我的方言我也不觉得那是嘲笑,我的心已经回复了正常的工作状态。我了解到那个漂亮的男生也是刚转学过来的,也操着浓重的家乡话,在同学中最热情最容易接近。初三的学习生活是枯燥的,我无数次需要用父母的辛苦做为我的动力才可以继续努力,我不参加任何活动,大多数时间我都在教室。我的成绩出奇的好,这让我有些怀疑究竟是我的资质高还是我的母校的教育好过这里,总之,我每次考试都可以扬名,成绩榜上我遥遥领先。老师们无一例外的表现出对我的喜欢,他们包容了我的少言,我自习课的频频迟到,这实在让我沾沾自喜,甚至有些得意。同学们都觉得我和他们有很大的距离,我不知道他们关注什么,我只关注学习。这样的境遇使我孤单,然而我并不伤感,我是独行侠,我的名字叫“独孤求败”,我经常这样想,感觉自己已然超乎了现实,真希望就这样走进金庸的小说里。
时光匆匆,转眼就要中考了,同学们的竞争已经进入了白热化阶段,通常我们的教室熄灯的时间很短,晚睡的要在十二点以后才离开,早起的同学两点多就到了。我是不能早起的,我只是晚睡。我并不觉得疲劳战术可以提高成绩,我觉得吃饭和睡觉比学习更重要。可我有时候会感到压力,我怕我的贪吃贪睡会让别人有机可乘,于是,晃晃终日,搞的吃睡学习都误了。最严重的一次,翻来覆去睡不着,索性起来摸到教室。咦,教室的灯亮着,还有人比我早啊。打开教室门,后座上有一个男生,是他,他也同时抬头看到了我,四目相对,他那美丽的清澈的眼睛,我的心突然加速了,我又想起了那两块烧饼,不禁有些窘了。我赶紧做到座位上,很清楚的听到自己的心跳。“坐后面来吧,这灯光亮。”“不用了。”我迟疑了半晌才做了回答,莫名的我不敢过去了,我有些怕走近他,那个凌晨,什么都没看到,天亮的时候我怏怏地回到了宿舍。此后的日子,我就拼命的告诉自己,早点起,越早越好。可是我严重的睡眠缺乏还是影响了我的成绩,我在混沌中交出了我的第一把交椅。后来我不断的反思自己,朦胧中感觉这其中也有他的魔力,不行,不能再早起了。还要两个月就上战场了,我在寻找我的知识的漏洞,让我的知识尽可能的宽,尽可能的厚,我得夺回我的交椅。我的严谨的学习态度,我的突破难题的勇气和毅力让同学们望尘莫及,更多的人建立了唯一和我沟通的形式:问题。我是从来都不拒绝同学的提问的,不管我在做什么,只要有同学来问,我就一定放下我的课本,一步一步的讲解,直到那同学或恍然大悟或豁然开朗,他如果不弄懂我是不会让他走的,这是我的毛病,也是我的善良使然。这就大大的增加了我的人气,我不再是“独孤求败”了,倒有点众星捧月的感觉了。那个漂亮的大眼睛也经常来问,我有时候会怀疑他那么用功的学习怎么还有这么多不懂的问题呢?嗨,不聪明,白长了这么机灵的眼睛。可他的问题日渐多了起来,我虽然不厌其烦,可心里还是有些抱怨,他占了我太多时间,即使他有我喜欢的大眼睛我也不再有心跳加速的感觉了。我并不见他的成绩有什么长进,临近中考的时候,他还曾认真的说,“你一定能考上。”我却并不曾有感动。
毕业时我参加了班里的联欢,我觉得我该去,毕竟以后走各自的路了,不知道还能不能相遇。出乎我的意料,他表演了节目,而且是当时最流行的霹雳,他穿着一身迷彩,舞跳的帅极了,全班同学都被震住了,一阵又一阵的掌声,他跳得更起劲了。从不知道他还会这一手,太超群了,太迷人了。看见他满头是汗,我的心轻轻的疼了一下,是心疼他吗,不知道。那是我最后一次见他了,以后每当我想起他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