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歌子
作者:单疏时间:2024-12-03 09:36:47热度:0
导读:愿灭从卧床不起到现在的一言不发,只有一个半月。在眼睛还能半开半闭的时候他的眼角总是流出眼泪,眼珠盯着她,一动不动,嘴里会时时地叫着她的名字。她也就安静地坐在病床旁边。“方明,你要早点好起来。”这句话,
愿灭
从卧床不起到现在的一言不发,只有一个半月。在眼睛还能半开半闭的时候他的眼角总是流出眼泪,眼珠盯着她,一动不动,嘴里会时时地叫着她的名字。
她也就安静地坐在病床旁边。
“方明,你要早点好起来。”这句话,成千上万次,被重复。但她不在他的面前哭。
她早知道结果,只是,不想让他一直担心。
明天,就不用带薰衣草来,也不用画上很浓很浓的眼线来,任何掩饰伤痛的东西都不用。在送他去天堂的路上,他们都是孤独的,谁也看不见谁。
这也仅仅是送上一程。
这天黎明,她只小睡了一会,而他,却再也坚持不下去……
不清楚是谁舍弃了谁。而舍弃与被舍弃,其实无法选择。
“女士,节哀,请同他做最后的告别”女遗体火化师给她一支笔,叫她签上同意两个字,她喜欢文字,可是这个时候,她如此厌倦文字。
她不喜欢强留,对于她生命里的任何一个人,明目张胆或悄然离开都可以。唯有这一次,她在留一个人时,如此撕心裂肺过。
“好了,带他进去吧,把这条丝巾一同火化。”她缓缓地从脖颈上取下丝巾。
破晓中,没有人看见,她脖颈上的伤口,也没有人明白从脖颈到内心撕裂的痛楚。
这个世界上,从来就只有他明白,她的故事,她的心理,她的一切无法融入人群的行为……
是在一周之后,任何事都是一个人的时候,她才意识到他真的走了的,以前,她的世界里只有他,陪她吃饭,陪她在某个广场上从黎明坐到黄昏……
她以他相依为命,却从不感觉孤寂。
她异常安静,把头缜密地埋在沙发里而彻夜不醒,但还是做恶梦,每每醒来,用双臂抱紧自己,越到后来,越没有眼泪。掐指算算,所有的日子,不过两三年,但对她来说,早已足够。
她是个不会奢求太多的人,心里的温暖不多,热度也不多。所以,他留给她的温暖,已经足够让她守着回忆过完一辈子。
孤独,从来就是给那些一无所有的人,不包括她,她还有回忆。
南歌子
年少的她
敏感少语,唯独喜欢写写画画,在那些小少爷和小公主眼里,丑小鸭似的小女孩。
融不入人群是她最大的特征。
她,从小就学会了怎样让自己宽慰。她自己知道,她是个比任何人都要强的女孩子,她从来就不指望,有一天,可以通过走捷径的方法走到想去的地方。她相信的,只有自己。
自父母离异后,自她在法院门口试图调解而被父母的拉拉扯扯一不小心就推下阶梯的时候,她脖颈上的那条口子就时时在半夜把她痛醒,带丝巾,成为她无法摆脱的宿命,这辈子。
只是,如此的代价,也没能阻止了父母的各奔东西。
由此,她开始相信,这世界,再也没有什么不可以舍弃。也许就在你无法舍弃别人的时候,早已被别人舍弃。
你要知道,冷漠,过于独立,倔强,执拗……在她身上都是可以被原谅的。
昨天,去宜兰县,为写一篇关于宜兰县的文章。她喜欢这样的工作,无拘无束,总有新鲜的人和物走入眼帘,况且,这里有一个她最喜欢的作家出生在这里。
已经是秋天了,只身在外,她不会觉得孤独,做她自己喜欢的事,永远是最令她满足的。
到达宜兰县的时候已经早上七点了,飞机降落的时候,看到向往已久的地方,张开手臂,她认为,这是她这一生中拥有过的最好的时光。
下午,走在宜兰县的街上,期待寻找新鲜的东西。商场,古庙,大桥,还有,在一条小河里捡了一个形状类似月亮的石头。
第二天,照例,只是,不同的街道,至于人们,于她,都一样,永远是陌生的。
看到一家叫南歌子的商场,在黄昏的时候,南歌子是一种丝巾的品牌。它坐落的位置不是市中心,没有人声鼎沸,却给人一种深刻的难以忘怀的感觉。
临走的时候,她一口气买了三条丝巾,花了一个月才能挣来的钱,她不在意。因为,她离不开丝巾,除了她,别无依赖。说来连她自己都觉得讽刺,但到后来,也就不觉得有什么了,陈年往事旧伤疤,她希望脖颈上的丝巾都能一并遮住。没什么,她自己告诉自己。
遇到方明,是她回来的时候。说来奇怪,多少年,没有心动过,偏偏遇到他的时候,多看了一眼。后来方明回忆说,你那次看我的时候,我吓了一跳,好像一双很久都没笑过的眼。只有她明白,如果不遇到他,也许,这辈子,她真的无法真的笑起来。
她没想过,在同一个城市,还会有那么一个人出现,自然而然地走入她自认为丰富实际却单调的生活,陪她做她喜欢的事。
她自愿跟他说起了自己的过去,突然发现,很久很久,已经没人当她的听众了。以前是妈妈,如今,都早已千里万里。说到自己脖颈上的伤口时,她没哭,他却有点抽噎,解开她脖颈上的丝巾时,他的眼泪落了下来。有人为她哭,这也是第一次。
这一路,多少人,看到了她光鲜的外表,看到了她洒脱的生活,走进她内心的,走进她伤痛的,从来就没有过,包括当年给她留下伤痛的人。
他大她十三岁,和他一起,不是求保护,不是求安全感。她知道,只是寄托一份漂泊无依的情感,找个归属。这个人肯,就够了。但后来,又发现,所有的情感都有。唯一可以确认的是,他们已经不可分离。
在一起的第二年,他们一起去了宜兰县,两个人和一个人是不同的。
“方明,我们还能来几回?”她问。
“再不来了,去别的地方,我们去更多的地方。”
一问一答后,都沉默了。后来她才知道,原来,一切都是有预兆的,真的,再不来了,因为他永远来不了了,她恨自己,关键时候,笨嘴笨舌。
他们一起在宜兰县整整呆了一个星期。
回来的前一天,他牵着她的手去了原来的那家南歌子,他说:“让我亲自给你挑你最喜欢的丝巾”。在镜子面前,试了一条又一条,有他在身边,她不介意把脖颈上的伤口外漏。最后,选了一条媚蓝色的,他说很好看。
那天夜里,她哭了,没让他看见。
这些年,再难,她不曾流过一滴泪,她已经很坚强了,在别人眼里,足够洒脱,足够坚强。
所以,她明白了,也许,困境不一定让人掉眼泪,孤独不一定让人掉眼泪。但是,措手不及的幸福会让人掉眼泪,因为很久不曾得到了。
他很会弹钢琴,小时候,她也学过一点,后来,那架电子钢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