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鹃

杜鹃

微风小说2025-02-24 13:36:09
1身体的剧烈疼痛又让我再一次从睡梦中醒来,头顶一展昏黄的小灯几乎照亮了这不足二十平方米的半地下室,我揉揉发痛的太阳穴,钟表滴滴的声音,让我莫名的烦躁,吃了止痛药之后,我走出这间不能称之为卧室的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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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的剧烈疼痛又让我再一次从睡梦中醒来,头顶一展昏黄的小灯几乎照亮了这不足二十平方米的半地下室,我揉揉发痛的太阳穴,钟表滴滴的声音,让我莫名的烦躁,吃了止痛药之后,我走出这间不能称之为卧室的屋子……
孟潇又在吸烟了。我不知道他这是第几个晚上用这种方式来打发漫长而寂寥的长夜,但我极其不喜欢。
满地的烟蒂,短短的三个小时,他就抽了一盒劣质香烟。
走过去,一把夺下他手中的香烟。我看见他苍白空洞的眸子里散发出来的怒气,体内的不满开始叫嚣着,孟潇不喜欢我干预他的生活,而我却乐此不疲。
“杜鹃,别他妈的以为我收留了你,你就可以管我,你算老几!”
这套说辞我不知道是第几次听了,粗鄙逆耳,可是习惯了,用句孟潇的话来说就当放屁吧。我没有说话,而是像他一样,开始吸烟,我这残败的身体早已不在乎这点微不足道的伤害,呛鼻的烟味让我剧烈的咳嗽起来,可是我依旧没有放弃,又点着一根,孟潇对我的举动只是冷眼的看着,我也不在乎,当我点着五根烟一起放在嘴里时,他终于爆发了,将烟盒抢过去。一把扔在墙上。
“你他妈找死!”
“嗯,我是找死。我死了,你看见香烟就慎的慌,估计你就会戒烟了。”
说完,我直接转身进屋,无孔不入的冷风透过孟潇的T恤侵袭我的身体,虽已是孟夏,可对我来说,却有着冬天般的寒冷。孟潇还在低声咒骂着,但我这副身子已经没有余力听他的嘶吼。
孟潇可以说是帝都的一只害虫,而且身边还团结着几只。他们吸烟,酗酒,打架骂街,除了吸毒犯法之外,我感觉他们已经干了所有我所能想象到的坏事。文明的市民把他们称之为地痞流氓,对其避而远之,毕竟他们为帝都的抹了黑。
孟潇除了上诉不堪之外,但还算的上自食其力。他们晚上在一家酒吧唱着可以把死人的心脏震醒了的摇滚音乐,他们在帝都的午夜肆意宣泄着他们的不满,或称之为非主流的青春。
我可以说是和他完全处于不同世界的人,我是学校的尖子生,家长眼中的乖乖女,优渥的家境让我不必为生存奔波,但是我却要在金丝囚笼里学习一切名门淑媛的礼仪,我很讨厌。
我妈是一个世故圆滑的女人,千年不老的妖精,她希望把我培养成天使,这样我将来才会有一个好的归宿。在母亲的调教下,天使的外表下却有着一股魔鬼般的思绪,不知何时,我开始讨厌这些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东西。
我知道我并不是一个天使,我自私,虚伪而且极其的懦弱,我占有了本不属于我的东西,却自私贪婪的享用了很多年。只能说世事无常,命运的大手推了我一把,就这样我找到了孟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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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找到孟潇时,他刚好和人干了一架,啤酒瓶砸破了前额,鲜血顺着脸流下,是那样红,我吓傻了。
他缝了六针,我帮他垫付了医药费,就这样我堂而皇之的住进了他那间不能称之为屋子的半地下室,而原本准备好的说辞似乎也用不上了。
我告诉他我叫杜鹃。他只是简单的哦了一声。我怕他起疑心,还是说了一点已经演练了千倍的台词,“我父母离异,都不要我了,你收留我几天吧!”他没有说话,我权当是默认了。
这是一间半地下室,光线不足,到处都是啤酒瓶,烟蒂,以及孟潇的衣服袜子,而且还有一种恶心的臭味,第一天进来时,我差点吐了,孟潇只是黑着脸,默默地收拾着。我本想叫保洁的,但这样会极大的伤害孟潇的自尊,就这样,我这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小姐开始为他打扫屋子。身体不是很好的我,只收拾了一半,就抱着孟潇的枕头睡着了,而那位真正的伤残人员却劳动了一上午。
醒来后,孟潇满脸疑问,我告诉他,我先天性低血压,没关系的。他依旧没有说话,这男人闷骚到一定地步还真是没法交流。他不声不响的出去了,我却没有任何的害怕意思,反而是难得的心安。
孟潇回来了,带回来好多好吃的,我刚想欢呼,但是却见到了这次打仗事件的罪魁祸首,也就孟潇的女朋友——玫瑰。
人如其名,一头火红的头发,紧身黑色热裤外加白色骷髅吊带,肩膀上有玫瑰的纹身。右耳上带着三个耳钉,手链也叮当作响,典型的杀马特造型。但我不能不承认,她很妩媚,眼睛里有钩子,会让所有的男人心动。但他配不上孟潇,我讨厌她。
她满脸疑虑的看着我,我的淑女扮相似乎与这里极其的格格不入,我也不在乎,而是非常自豪的走过去,很自然的跨上了孟潇手臂,我注意到了玫瑰眼里的嫉妒与生气。
孟潇告诉她我的名字,以及我要在这住些日子,那个女人当时就疯狂了,我意识到我鸠占鹊巢了,我冷冷地一笑,为什么老是这样。玫瑰转身离开了,我当时非常的窃喜。孟潇没有说话,只是喝着啤酒。
晚上,孟潇要去工作,在我的苦苦哀求下,他终于答应带我过去。我换下了那身公主裙,而是选择了一身与孟潇类似的T恤装。
这是我十七年来第一次进酒吧,在这里我认识了其他的害虫,老六,和小天。我不知道在这个只有四人组合的乐队里,为什么他要叫老六,后来我曾问过孟潇,他眼睛里的伤痛让我阻止了自己好奇心。
玫瑰是这里的主唱,而孟潇只是这里的默默无闻的吉他手,而他却是这个乐队的头,所有人都称呼他“孟哥”或“潇哥”,而我只是单纯的喊他一声“哥”。
他们在上面声嘶力竭的唱着,消耗着他们的空虚与寂寞,伴着酒吧五颜六色的灯光,所有的人跟着音乐狂欢,但是我却只是恶心地注意着一切,他们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年纪轻轻的空虚,在我的眼中只是闲的难受。这里并不适合我,也不应该适合孟潇。
我的头开始隐隐作痛,我知道酒吧的黑暗,所以进来之后,我没有碰过任何东西,胃口开始隐隐作痛,头也有点眩晕。
一曲结束后,所有都在喊玫瑰的名字,没错,她确实是这里的queen,所有人都为她欢呼,动起来的她,比白天更要妖娆性感,简直就是一只狐狸精,他勾走了所有人的魂。有好多人开始像玫瑰敬酒,也有好多男人开始对玫瑰不规矩,玫瑰只是笑着接受,饮下一杯又一杯的纸醉金迷。我看到了孟潇眼里的愤怒,以及老六放在他腰间的手,他们是在冷战,还是这就是玫瑰的天性。
终于可以离开酒吧了,我跟他们来到了路边摊,今晚的收益很好,尤其是玫瑰,她开口请客,但是我知道她钱里有多少下贱的成分,本该处于生命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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