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擂台赛第5期】一秒浪漫

【擂台赛第5期】一秒浪漫

中白小说2025-03-04 12:05:11
12012年的圣诞,终于熬过所谓的世界末日。我在北海道札幌,漫天大雪。和同学老孙天天躲在家里喝酒,熬过漫长的冬假。12月31日10点,从寂静的大街一步一步挪到公寓,醉醺醺地给远在澳大利亚的老尼发去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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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的圣诞,终于熬过所谓的世界末日。我在北海道札幌,漫天大雪。和同学老孙天天躲在家里喝酒,熬过漫长的冬假。
12月31日10点,从寂静的大街一步一步挪到公寓,醉醺醺地给远在澳大利亚的老尼发去新年祝福。也没注意时差。然后老尼回了一句,两天之内给我回国,也许我找到了他。
酒精立刻完全清醒。马上在skygate订机票,1月2号的时候,我从浦东机场走出安检,老尼面带微笑看着我,我一阵颤抖,恍如隔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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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别找我。有可能十年以后我还会再联系到你们,也许十年之内我就死了。别记着我的名字,请叫我混蛋。”
高三毕业的暑假,之宁留下个这样的字条,从他的阁楼里迅速消失。那个曾经的三年里我和老尼,他,三人的乐园,迅速变成了一间空空荡荡的只剩淡薄阳光的空壳子。那个暑假老尼陷入严重的精神失常,无端地呓语,与我絮絮叨叨却无比空洞的眼神,廉价的眼泪。摔掉被我们视为生命的贝斯。之宁的不辞而别,不仅以为着乐队的解散,还意味着,老尼失去了她生活中的中轴。
直到她撕掉了南京航天航空的通知书,去澳大利亚读语言学校的瞬间,我一直以为,她能走出这个阴影,但是我高估了时间的力量。从此我去日本,她去澳洲,还有人间蒸发的之宁,18岁的夏天以无数眼泪和酒精收尾。这不是成长,而是挫伤。

而现在老尼站在我面前,淡妆,美的无法直视。时间在她身上刻出成长的印记。我陷入恍惚,她捶我一拳,“好久不见。”
“甚是想念。”我脱口而出。
老尼一下子抱住我,我希望这个瞬间是永恒。
但是我们之间隔着看不见的之宁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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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老尼突然回国,是因为她收到了之宁的MSN。
“2013年1月4日。三个人,老地方见。”我端视着手机屏幕,突然之间无法相信。第三年。之宁出现了。但似乎又有点不知所云的意味。
老地方,当然是蘑菇pub。曾经我们仨驻唱的地方。两年之后再次踏入那家店的时候,物是人非。台上的不知名的乐队唱一些嘈杂甜腻的情歌,让人无法安静下来。店门口的灯箱依旧迷离,巨大的落地玻璃印出老尼忐忑的脸。我陷入沙发,顿时觉得安心下来。环视四围,一如往常。

老尼给我讲述了这两年的生活。白天上课,同时在向墨尔本大学发起冲击。晚上写专栏,赚生活费。有一些社交,空闲时去单车旅行。也许之宁的影子在她心里慢慢得变模糊,但是那种执着已经深入骨髓,就如同我在梦里对一些人的思念,残忍地刻在自己锁骨上的痛楚感。

“我相信他会出现,就算他死了。”

彼时老尼轻轻地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的内心开始抽搐。我偏过头去望向窗外熙熙攘攘的人群,他们正在踩过我的情绪。

那天晚上一直呆到10点。我们两一直保持着沉默。我一直在纳闷,就因为那么一条信息,两个人从遥远的距离飞过来,但是一切尚未知晓。我疑虑着,同时热切盼望。想象着见到之宁的时候怎样上去狠狠地揍他一圈,然后狠狠地抱住他。两年时间他也许变了,从多愁善感的少年变成谙熟世事的大叔,或者依旧在坚持他的音乐。
之宁是孤儿,有一个远方的表叔支持着他的生活。他似乎没有负担,终究选择逃离,也许是隐忍着伤痛去成长。但是这样的成长代价实在太大。

我直视老尼的眼睛,深邃得像口井。
和之宁的眼睛一模一样。

11点的时候,乐队下台。Pub开始陷入些许平静。喧嚣的人离开,剩下的人慢慢地一杯接一杯。我开始坐立不安。很不好的直觉占据内心。

老板走过来,拎一打啤酒。老板姓李。中年秃头,熟悉他的人叫他李叔,不熟悉的人叫他老李,怎么叫都老,其实他才30出头。

很久没见李叔。寒暄一阵。突然一阵尴尬的沉默,老尼越来越平静地看向窗外,天寒欲雪。压抑而低沉的天空正似她的脸色。不安的感觉逐渐弥漫三人之间,却无可奈何。现实都让人莫名奇妙,更不用说无法说清的等待。

两年前我们仨组成一乐队,之宁是主唱兼吉他手,我是鼓手,老尼是贝斯手。私立高中管的很松,于是我们有大把时间租排练室,或者是在之宁的小阁楼里通宵喝酒,借着酒精写曲子。后来在老李的pub开始驻唱,没法说清算不算是有人气。毕竟喜欢涅槃和InFlames的人在少数。
随着之宁离开,老尼从此失恋,颓靡了一个暑假。而我在那个暑假无所事事,每天还在在蘑菇打打杂,开始酗酒,听老尼喝高了趴在楼梯边哽咽。这也成了我生命中抹不去的底色了。

三个人就可以是一部电影。他们俩是主角,我是配角。永远充当着安慰女主,陪衬男主的角色。没有什么不甘,内心反而平静快乐。就像是《在路上》的DeanMoriarty和SalParadise一样,两个人能成为最亲密的朋友,但终究拥有背道而驰的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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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许久的老李突然发话了。
“你们记得之宁的那个远房表叔么,在美国的那个。”
我点点头,老尼望向老李,眼神开始模糊,发散。似乎在预示着什么。
“死了。帮派火拼,跟演电影似得,见面就拔枪,啪啪啪眨几下眼一伙人倒一大半儿。”老李打开一罐一饮而尽。“几年前之宁跑到我这来说,他的过去料理后事儿,因为毕竟靠他养了十几年。后来我在美国做生意的朋友回国,给我带了一样东西。”
说着老李甩出一把钥匙出来。
“就在店里的保险箱里,自己去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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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是颤抖着打开保险箱的时候,老尼并没有突然尖叫或者是直接昏倒过去。
映入眼帘的是一枚戒指,很漂亮,就算是外行人也能看出至少得六位数的价。别说是姑娘,就是我这个大老爷们看见了,也想把它戴在手指上。

老李站在我们身后。微笑着看着老尼。“可别理解错误,之宁买的。再等他三年,他把这玩意儿戴到你手上。”
老尼听完这句,直接双眼一闭晕了过去。嘴角有微笑,静谧如蔷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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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时候我坐在公寓旁边的逃生梯上开一罐啤酒,就着一根烟,看着被昏黄光晕染得细腻如梦境般的雪花的时候,时间在我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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