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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我的爱情就是那重重烟花,重复着绚丽多姿的那一瞬间。——题记(1)西郊动物园这条路上的广玉兰已经开了,白色的如玉莲,每次经过,我就会想象着捧在手心里的感觉。新家离这片广玉兰不远,一套二居室。第一次独自住
我的爱情就是那重重烟花,重复着绚丽多姿的那一瞬间。
——题记
(1)
西郊动物园这条路上的广玉兰已经开了,白色的如玉莲,每次经过,我就会想象着捧在手心里的感觉。
新家离这片广玉兰不远,一套二居室。第一次独自住,也是第一次开始面对现实。为什么?因为我的倔强、我的不知天高地厚。这其实就是父亲当日咆哮如雷的话。当时,我什么也没应,只是低着头从地上拾起早已备好的行李。
现在的我是一家网站的撰稿人,一个替自己和别人整理寂寞的人。寂寞这个词并不怎么萧条,如今它无时无刻地存在于每个人的内心。人都需要寂寞,都有寂寞。看就看它跑出你心的时候是多久?至于我,我的寂寞则是无时无刻
(2)
两间房我占据了一间:一张书桌,一半零乱地堆放着书籍。剩余的一半就属于了那台电脑。还有的三件家设就是冰箱、大床和那种属于可搭设的简便衣橱。煜后来替我装了电话,还让我把剩余的那间房租出去。随便,反正我依然呆在属于我的那间房间。
煜是我的朋友,也是我的老板。他是个很有冲劲的男孩,当互联网烽烽火火地冲击着市场的时候,他从家里拿了些钱,投进了这个火堆。我说他是钱烧的,这样盲目从大流,迟早一分都赚不到。他也不客气地反驳,直到把我说进了他的公司。
所以,我们俩,我随他。
(3)
网站多了,在网上写小说的人也开始泛滥成灾。真正能在这领域上稳占一位的人很少,而且多的是那些在大网站或已成大名的写手。对于我,这个私人网站里的网管,我也就是个浮游生物。
没想过要做出成绩,它其实就是我的工作,好的是我比较喜欢。一份工作而已,我靠着它交房租,体验着现实生活。
因为煜的关系,并不常去公司。白天窝在被窝里,养足了精神后把时间留到了夜晚。深夜是网虫们出没的时候,那个时候的网上灯火辉煌,一片灿烂。
我网上的朋友大多是瞎侃胡吹,难得碰上几个能严肃地谈几句的NICK。他们知道我的真名,也在煜的网站中见过我的照片,有时他们会在我管辖的BBS中大谈我的文字及感觉。
这些NICK即让我欢欣雀跃于网中,也让我自渐形恢于现实。网络使我在他们心目中变得完美。
(4)
对了,我好像欠一个男孩两篇文章。一篇描写结婚庆典,另一篇属于我和他的故事。他的理由是测试我的想象力,但我丝毫体味不到婚庆的幸福,且对于彼此不相识的人,不知道我们之间会发生什么事。我写不出来。
他的NICK叫临。当初在QQ中找到他的时候,我就被他的名字所迷惑。临?临什么?是到岸还是徘徊在目的地不远?
不,是等候来临的意思!临那张摇晃的小脸带来了嘲笑。
管他是什么意思?反正它吸引了我。我无所谓地反击着。
临是个北京人,被公司调到了海口工作。听说是一家证券公司的部门经理。我们俩聊了很长一段时间。从他的理想到他的出国计划,感觉,应该是个很能干的男孩。对于所走的每一步都计划的清清楚楚。有一次,我还在梦中见到了他。他站在阳光下,只是脸是昏暗的。
(5)
煜给我找了个室友。长发披肩的女孩。
我叫阿言!她伸出了手。
我低着头不敢正视她的脸。不知道,大概是一直接触电脑的关系吧,我很久不去接触陌生人了。
水若!我握住了她的手。很软,很舒服!
(6)
家里虽然多了一个人,可我们碰在一起的时候并不多。我如果是黑夜,她就是白天。
我继续过着我的生活。
煜的网站开始进入轨道了,他老人家最近很容易兴奋起来。有时候能连续工作几天几夜,累了就躺在我这儿,饿了就吃阿言为他下好的面条。每次,我看着煜津津有味地嚼着那碗凝结的面条时,我真搞不懂他那些钱赚到了哪里去了?
(7)
“如果我有一百万,我绝不会啃冷面条。我有吗?我没有。但是我还不会孽待自己的胃。不知道那些有钱人是怎么想的?什么叫钱多了并不是好事,钱怎么会用不完呢?都有满足的限度,有的人想要一台电脑,台式的希望换成手提式的;有人要自己的房子,单间幻想到花园别墅;有人希望每天有一百块的零用钱,但看见了她想要的水晶手链时,这个时候她的想法就不会只要一百块了。贪念,是人的劣根性最本质的一面。”
其实在网上写东西,纯属是发泄自己的感情。我并不是外向活泼性的女孩。相反,忧郁甚至略带神经质。我会无缘无故生闷气,也会作出许多莫名其妙的举动。网络中的NICK们常说我的文字比较消极,真正能博得他们赞赏的很少。
兴趣好的时候我会和他们争论一番;但多数的时候,我任由着他们说。照写我自己的,因为还是有人看我的文字。
上面这段随笔就是针对煜的面条写的,和着《第一次亲密接触》的文字格式,有点搞笑。多数人把观点立足到人的贪念和有没有一百万的这里,看的我只有摇头的份。接下来我看到临的贴子:
“如果你有一百万,你绝不会啃冷面条。你有吗?你没有。如果我有一百万,我会让你啃面条吗?”
哈!玩文字游戏啊?我关掉了电脑。
天快亮了,揉了揉发涨的眼睛。嗯,去洗把脸吧!我伸了伸懒腰走出房间,路过阿言屋子的时候,听见了里面呻吟的声音。那男人原来是煜!怪不得?阿言原来是煜的女朋友。
突然有了一种想法,这房间的主人其实并不是我,而是另一个女孩。
(8)
煜和那女孩在谈恋爱?看来爱情并不只出现在我的BBS上,已经侵略到了我的身边。
自从那天早上,我随时都能感觉到煜对阿言的爱,他的话语中有她,眼神中有她,微笑中也有她。我从没比现在更对这女孩记忆深刻。另一方面,临那封封的Email,看的我心烦意乱。该死的爱情,它破坏了我独享的寂寞。
晚上在IRC碰见了临。
临一针见血地说我在自欺欺人,干什么把自己搞的像受尽磨难的老女人。女人需要爱情,我也是!
“我当然不是那种变态女人。我只是,我只是有点难以接受。”我发觉自己的话根本站不住脚。他,他凭什么那样说我?
“为什么不给自己一个机会呢?我看过你所有的文章,你是个善良,渴望一份真正爱情的女孩。”
“对不起,你找错人了。”我惊愕地看着显示屏,“